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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的鼎力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熊某军抓获归案,破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2012年7月25日,受“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罗某到常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常宁市宏发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假冒其公司注册商标,生产印制有标致雪铁龙商标的汽车前后挡风玻璃,左右门窗玻璃,请求公安机关查处。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立即派员进行初查。2012年7月30日立案侦查。
经查, 2010年10月20日,熊某军到常宁市申请登记成立常宁市宏发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熊某军。2011年10月16日第一条生产夹层汽车玻璃制品投入生产,主要生产无标的汽车前后挡风玻璃、左右门窗玻璃,2012年3月份第二条生产钢化汽车玻璃制品投产后,开始改变经营方式,生产假冒注册品牌汽车玻璃制品,自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底期间假冒标致雪铁龙公司、本田汽车公司、通用汽车公司、日产汽车公司、宝马汽车公司、丰田汽车公司、斯巴鲁汽车公司、奔驰汽车公司的前后汽车档风玻璃、左右门窗汽车玻璃进行生产,共计生产34.2万元,销售了这些玻璃制品119390元。
2012年11月29日,犯罪嫌疑人熊某军得知常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正在对宏发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后,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走投无路的他终于跑到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公司里没有卖掉的挡风玻璃被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依法扣押。
2012年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熊某军被衡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3年4月17日,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熊某军移送常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处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原标题:常宁经侦破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来源:常宁新闻网湖南红网常宁站4月22日讯(通讯员 黄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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