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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美商业城在8月30日在小区门口立一块告示牌,说是从9月1日开始收停车费,不缴费休想进出自家小车。试问,这小区有什么权力这么做?
首先,小区停车位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小区私自出售没有产权的停车位是否损害了小区业主利益。开发商把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由于这些产业并非属于开发商的,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这些没有产权的共有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小区业主有权向法院申请撤消发展商对这些共有车位的买卖合同。合同撤消后,购买这些私卖车位的业主只能向发展商追讨购车位款项。一旦房地产商“跑路”,业主的钱就存在追不回的风险。业主出钱了却无法维护自家的合法权益。没有产权的车位我买来干嘛?
其二,小区要收停车费可以,可是否召开了业主大会?是否经过了业主大会的同意?收的钱又何意图?答案是没有,我可以告诉你,环美商业城也最基本的业主大会没有,更别说业主可以维护自家的权益了。这样的开发商只是建起了房子,只想赚钱再赚钱,他收的停车位的钱并不知道是否用于小区建设以及物业管理方面,更没想过业主如何维权。
其三,小区保安是否有权利扣留未购买无产权证停车位业主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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