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售粮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广大售粮农民朋友们:
为切实做好粮食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售粮农民利益,常宁市商务和粮食局友情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
1、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根据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相关规定,今年我省继续执行中晚稻托市收购政策,对本市生产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稻谷由中储粮公司批准的国有粮食托市收购库点按国家规定的托市价收购。托市收购截止时间:2019年1月31日。
2、国家粮食收购标准。托市收购价标准为每百斤126元;收购质量标准具体为:杂质1.0%以内、水分14%以内。
3、积极稳妥出售粮食。农民朋友们在售粮过程中要把握时机,尽量选择晴好天气,错开售粮高峰期,避免造成售粮拥堵现象。
4、农民售粮需注意的问题。市商务和粮食局提醒广大农户,不要听信谣言,不必急于盲目低价销售,防止部分不法粮食经营者用不正当手段从中牟利,维护好自身权益。
常宁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