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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常宁人:明年起,城乡居民医保人人享有个人(家庭)账户,但这些你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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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7 00: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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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乡居民医保人人享有个人(家庭)账户

5915万参保人受益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手一张医保卡,上医院看门诊或去药店买药时,就可以消费医保卡里的个人(家庭)账户资金了。对于我省5915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来说,从2019年1月1日起,这一好消息就会成为现实。11月15日从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我省已确定统一规范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按筹资标准(个人缴费加财政补助)的30%左右(即213元/人)划入。

11月14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15日向全社会发布的《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办法》明确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按筹资标准的30%左右(即213元/人)划入,以后年度根据筹资水平及基金运行情况适当调整。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可设立家庭账户。《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个人(家庭)账户资金,可用于参保居民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在县域内住院的医疗自付费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仅限基本医疗服务费)等7个方面的项目支出

据介绍,我省2003年开始新农合制度试点,2008年开始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试点。在两项制度的门诊政策中,原城镇居民医保有75个县市区设有普通门诊统筹,均未设立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在全体参保人中调剂使用资金,只有患病群体才能够享有门诊保障待遇;原新农合在实行普通门诊统筹的同时,有47个县市区设有门诊家庭账户,但账户划拨标准并不统一。我省于2016年底将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制度整合,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且设置了1年的过渡期,此时统一规范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为的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的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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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个人(家庭)账户要了解的几件事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新湖南综合

编辑:钱辉

责编:刘杨

三审:吕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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