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湘教通〔2013〕563号)、《衡阳市教 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单位申报、县市区推荐,我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现确定常宁市教育局、珠晖区教文体局、衡钢中学、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等7个单位为“2018年衡阳市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加强对本区域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切实担负本区域(本学校)承担的试点项目归口管理责任,跟踪管理项目进展,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单位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2.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申报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具体内容、管理人员、细化计划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措施、预期成果等内容。
3.各试点项目单位应根据申报方案和计划任务书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我局将不定期对试点单位开展抽查、中期评估、交流推广等活动,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试点单位进行动态调整,对未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或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试点单位和试点项目,实行退出机制。已完成试点工作的单位和项目,要及时向我局申请验收,我局将对试点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项目进行表彰宣传和经验推广。
衡阳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