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公布。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7月8日正式开始,将分6批进行,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7月8日,我省高招录取工作将从飞行员录取、香港高校单独招生录取拉开帷幕。《方案》规定,整个招生录取工作分6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航海类专业;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免费医学专业、需要政审面试的国家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所有在湘招生一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3日。
本科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含二本院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单科成绩优秀考生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14日至17日,其他本科一批计划录取时间为7月18日至26日。
本科二批: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省内公费定向师范招生专业除外〕)。录取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5日。
本科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含独立学院的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7日至12日。
专科提前批: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需要面试的航空乘务类专业;航海专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其他类专业等。录取时间为8月14日至15日。
高职专科批:其他有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含职高对口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6日至24日。
《方案》规定,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非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志愿考生。投档比例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一般不超过120%。
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尽量降低志愿填报风险,我省要求在湘招生的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高职专科批院校投档比例设置为105%以内(军事院校招生100%)。各招生院校(军事院校除外)可设置并提交投档比例,未提交投档比例的将按100%的比例投档。各批次征集志愿不再提交投档比例,我省将按100%的比例投档(艺术类按有关规定投档)。
《方案》确定了按规则投档。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和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含学校提供的录取优惠分值)及模拟投档线投档录取。
单科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三本线以上的考生按对应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按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
其他类型招生(含机动计划、定向就业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等)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学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按我省政策规定,征集志愿投档后仍不满额的外省农林、航海、地矿类本科院校以及在湘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中,普高艺术、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职高艺术类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
单列了招生计划的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适当降分补充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特殊专业招生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高等学校民族班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可在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其中,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只面向全省应届高中毕业生招生,民族班计划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计划面向全省具有边防军人子女资格的考生(名单由教育部学生司下发)招生,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以内按志愿投档。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