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投奔老同学 可以找到一个好工作 小邱怎么也想不到 从离开家门的那一刻起 他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老同学和一些同伙威逼利诱 想让小邱加入传销组织 他誓死不从 结果被反复虐待致死
据小邱的母亲讲述,2017年春节前后,小邱的同学张某河一直联系他,鼓动他去北京找工作。张某河声称自己在北京一家保险公司上班,如果小邱同意进京,两人可以一起工作。
经不住张某河再三劝说,家住湖南涟源的小邱决定去北京闯一闯。
(网络配图)
2017年2月底,小邱离开家去北京找张某河,途经武汉还在女朋友那待了几天,讲述了自己要去北京打拼的事情;
3月5日晚小邱从武汉乘火车赶往北京;
3月6日,小邱与家人通电话时说,同学张某河已经去车站接了他;
3月7日,小邱打电话告诉母亲,自己被同学张某河骗入了传销组织,行动和通话不自由;
3月9日下午,小邱和母亲最后一次通了电话;
3月10日小邱的手机便处于关机状态,家人联系不上他。
根据小邱女朋友提供的证言显示,小邱先是被同学张某河骗至北京,随后又被带往廊坊一传销窝点。对此,张某河并未提出异议。
据张某河交代,2016年8月,他遭人掐脖子、恐吓、辱骂、殴打,被迫加入到传销组织,行动和通信自由都受到了限制,只要稍有不从就会受到殴打。
2017年3月,张某河在受骗无法脱身后,又将自己的同学小邱骗到了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东风村的传销窝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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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传销组织中,林某是头目,副头目叫陈某金,成员有李某文、杨某、颜某龙、张某等人。
刚被骗进来的小邱态度强硬,坚决不愿意加入,往外冲着跑了两次但均被拦回,并且被没收了手机。
就在小邱到来的第一天晚上,为了给他点“颜色”看看,李某文、杨某、颜某龙就在传销窝点的院子里挖土坑,并让小邱躺进去往其身上填土,试图用“活埋”的方式吓唬他。
第二天至第四天,则由张某河和陈某金、张某等人看守小邱,防止其逃跑。期间,几个人轮流给小邱上课洗脑。为了让小邱放松警惕,他们还允许小邱和家人进行了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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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9日晚,看到经过一番“折腾”的小邱依然不同意加入传销组织,李某文就对其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辱骂以及脚踹殴打。
随后,李某文还往小邱脸上泼水,小邱进行了躲避。
于是,颜某龙帮忙按着小邱的双脚,杨某帮忙用脚踩着小邱的左手,同时还拿来一个切割过的雪碧瓶子上半部,往小邱嘴里塞,李某文和杨某通过瓶子往小邱嘴里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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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多钟后,小邱昏迷。陈某金对小邱进行了人工呼吸,此后传销人员将小邱送往医院。但遗憾的是,这个年轻的生命没能被抢救回来。
经鉴定,被害人小邱因颈部受扼压及异物(胃内容物)吸入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杨某(1992年5月26日)、张某(1993年11月15日)于2017年3月10日被公安机关在廊坊城南医院抓获,其他被告人逃离。
同年4月13日、7月3日,林某(1992年8月25日)、张某河(1993年8月25日)分别向公安机关投案。
5月25日、6月9日、6月12日,颜某龙(1994年1月12日)、陈某金(1993年11月6日)、李某文(1996年2月16日)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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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定被告人林某、杨某、李某文、颜某龙、陈某金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二年不等。认定被告人张某、张某河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六个月。
一审判决后,有6名被告人提出上诉。2018年4月1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众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该局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意见表示,经过多年打击整治,异地聚集式传销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得到明显遏制,但在一些地区仍然顽固存在。根据2017年传销举报投诉情况,将廊坊、北海、南宁、南京、武汉、长沙、南昌、贵阳、合肥、西安、桂林市列为2018年传销重点整治城市。
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或者是不熟的朋友,不切实际的高薪邀约,如果非要去,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事情的真假,防止被骗。
如果已经发现了自己被骗进了传销窝,首先要保持镇定,不要慌张,也不要做过激的事情,先假装服从他们,降低他们的戒心。
时刻留意自己的传销点的具体位置,一有机会就向亲人朋友发送自己的位置,并让他们报警,不过这些千万不能让传销人员发现,必须私下进行。
尽量把关系混熟一点,让他们相信你已经被洗脑成功。尽量争取外出或买菜的机会,在外面尽量往人多的地方走,逃跑的机会也大一些。
传销组织太可恶! 竟将小伙残忍虐待致死!
必须严打严查!
同时提醒大家 千万不要轻信高薪邀约! 被骗入传销组织后 也要保持镇定、假装服从 私下寻找机会逃跑求救! 扩散提醒身边的人!
老板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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