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荫田一村民暴力抗法,打伤派出所民警,常宁公安通宵擒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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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4 13: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8日,常宁市公安局荫田派出所民警处警时遭到暴力抗法,一名民警和一名协警被打伤。案发后,常宁市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雷霆出击,专案民警通宵达旦奋战,此案成功快速告破,涉案的姚某军、张某容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缉拿归案,消除了重大社会治安隐患,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  

民警依法处警遭暴力袭击

    2018年2月8日中午,荫田派出所接到辖区衡市村村民报警称:有人到其家里打砸东西。接警后,值班副所长席祥带领两名协警火速赶赴现场处置。在现场,民警经调查了解到系张某容在同村李某某家滋事并砸毁财物,考虑到此案属于邻里纠纷且春节将近,民警到姚某军家协调处理此事,但张某容态度蛮狠,不接受任何调解处理,并扬言还要报复伤害李孝林家人。民警遂依法对张某容进行口头传唤,遭到了张某容及其丈夫姚某军暴力反抗,副所长席祥面部被打伤昏迷倒地,协警周佰林脸部多处被抓伤,右手被打骨折。姚某军、张某容夫妇连忙逃跑。

态度坚决,从严从快打击暴力袭警犯罪行为

案件发生后,常宁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坚决。


远在长沙参加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的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廖勇迅速调度并作出三方面的明确指示:

一是鉴于姚某军扬言报复伤害李某某一家,要马上对李某某一家实施严密保护;

二是要迅速将受伤民警、协警送医治疗,并委托政委袁丰力率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福生,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尹邵芳等人前往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人员,与医院协商最佳治疗方案;

三是迅速成立专案组力争当天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专案打击,合成作战

专案组由廖勇同志负总责,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细柳任组长,调集治安、巡特警、刑侦、派出所、侦查作战中心警力30余人全力追捕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并要求专案民警携带枪支和警犬,一旦犯罪嫌疑人持凶伤害群众或者暴力拒捕袭警,要敢于依法使用枪支。

专案组民警开展大量走访调查,通过侦查作战中心的研判迅速确定了姚某军、张某容二人的逃跑方向,专案组民警携带警犬在茫茫山林开展地毯式搜索,包抄合围,压缩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圈,对逃跑的嫌疑人造成强大心理压力。

当晚23时50分许,专案组民警在耒阳市长坪乡神鹰村将张某容抓获后,民警又乘胜追击,不惧疲倦寒冷通宵工作,继续加大对另一名逃跑嫌疑人姚某军的追捕力度。2月9日7时许,穷途末路、无处可逃的姚某军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追捕压力,被其亲友送到常宁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审讯,姚某军、张某容二人对暴力袭击处警民警和协警一事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军、张某容二人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常宁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部:维护执法者的尊严就是维护共和国法治的尊严!

近年来,常宁公安坚持对阻碍执法、妨害公务甚至是暴力抗法秉持“零”容忍态度,敢于亮剑,依法打击,严肃处理,为执法者担当,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常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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