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有人总结了开车的十大陋习
详情如下 ↓↓↓ 一、滥用远光灯 二、滥用远光灯 三、滥用远光灯 四、滥用远光灯 五、滥用远光灯 六、滥用远光灯 七、滥用远光灯 八、滥用远光灯 九、滥用远光灯 十、滥用远光灯 
明明路况很好 偏偏就有人开着远光灯晃你 会车的时候也不变灯 造成了很多无法挽回的事故 现在开始 别再任性了! 因为 衡阳交警要动真格了! 
衡阳交警近日启用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违法车辆将面临“罚款100元扣1分”的处罚。
滥用远光灯能会令同向行驶的后车和对向行驶的车辆驾驶人瞬间致盲,令他们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的观察能力大大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在新闻里 滥用远光灯造成的事故更是层出不穷







针对这一隐患,衡阳交警多次开展夜间滥用远光灯整治行动,更着力在科技手段上下功夫,于月初在解放大道长丰大道东西方向两个重要路段安装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
据介绍,该套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能对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的识别、抓拍、上传。

该套系统前端有两个摄像头,一个记录车辆外观信息,一个捕获车灯形态,确定是否使用了远光灯,一旦确定,两个摄像头同时抓拍,对整个违法经过进行记录保存,形成4张违法照片和一段违法视频,可反映违法车辆滥用远光灯的整个过程,并同时对车牌信息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该套系统安装当日,已经有36辆车被抓拍,每辆违法车辆都有3张车辆在监控视域内行驶的过程图和1张车牌特写并附有违法过程的视频,满足取证要求。

市区照明条件良好,无须使用远光灯,请从自身和他人安全角度出发,养成合理使用远光灯的习惯。处罚不是目的,希望通过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治理滥用远光灯的陋习,降低由远光灯引起的交通事故。目前只是第一阶段,运行良好的情况下该套系统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请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2017年11月,朋友圈里热传着一张截图,图片上显示衡阳市已经开始对车辆不礼让斑马线行人进行处罚,罚200元记3分。
2017年11月29日,记者从交警部门得到证实:虽然电子警察还未对不礼让斑马线行人进行抄牌,但交警已经可以通过现场执法进行抄牌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因此,对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交巡警将按相关规定,对司机进行处罚。 by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科邓松华
按照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50元、记3分。 邓松华:根据公安部以及省公安厅交管局的要求,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我们也是通过一线执勤的交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邓松华还表示,进入年末,是车辆出行的高峰期,交警将进一步加大机动车不让行人的查处力度,在无信号灯的重点路段人行横道处,采用DV抓拍及现场处罚的方式进行查处。今后也会加紧一些设施的完善,对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进行电子抄牌。
那么到底如何才算做到礼让斑马线呢? 
▲ 图为双向六车道,行人已经通过3车道,那么3车道的机动车可以通过,1、2车道上的机动车需停车让行。 
▲行人已经过通过3车道,那么3车道的机动车可以通过,1、2车道上的机动车需停车让行。 
▲行人未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2车道上的机动车可通行,1车道应礼让;而当行人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1、2车道都应礼让。 
▲行人未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2车道上的机动车应礼让,1车道上的机动车可通行;而当行人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1、2车道都应礼让。 
▲图为路口右转让行。当人行横道信号灯变为绿灯时,1、2、3、4车道右转的机动车都需让行。 
▲图为路口左转让行。当左转车道和人行横道信号灯同时变为绿灯时,1、2车道左转的机动车都需让行。
若在人行道上因不让行人而引发事故,行人若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那么驾驶人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此,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家一定要把文明礼让、遵守交通法规的好行为固化成好习惯,使斑马线成为名副其实的文明线、生命线。 ◆来源 | 衡阳晚报 ◆记者 | 姚永军 老板说了
您点一个 小编工资涨五毛! 
(商务合作、新闻爆料请扫以上二维码加小编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