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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一网民散布有恐怖分子进入衡阳虚假消息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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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6 00: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常宁罗桥人李某艳在微信聊天群发布一条涉恐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常宁网警落地查证,李某艳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2日。

10月3日上午,常宁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昵称为“雁子”的网民在微信聊天群中发布一条“有新疆恐怖分子已进入衡阳”的虚假涉恐信息。网警立即落地查证,经依法查明:微信名为“雁子”的网民,其真名叫李某艳,女,现年41岁,本市罗桥镇人。2017年9月30日8时25分许,李某艳在微信聊天群“油屋李氏一家亲”(群成员26人)中捏造散布一条“常宁公安,派出所紧急通知:新疆恐怖分子已进入衡阳,碰到疑是新疆人陌生面孔,微笑不理,大人小孩都注意安全。”的虚假信息被网警侦查到,网警经多方工作,依法将李某艳抓获。

在常宁市公安局中心执法办案区,面对网警的询问,李某艳如实供述了自己捏造虚假涉疆涉恐信息并发至微信聊天群的事实。鉴于其情节轻微,针对李某艳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常宁市公安局依法决定对李某艳行政拘留两日。


常宁网警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遵守法律法规。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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