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28日讯(常宁分站通讯员 袁泽平
彭华)近日,笔者从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业务培训会上获悉,我市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于日前全面启动。 按照《常宁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常办发〔2017〕27号)精神,
2018年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全市城乡居民可凭户口本在户籍地所在村(社区)以家庭为单位就近参保,参保缴费时间从2017年9月到2017年12月31日截止。 《方案》明确,2018年我市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计生特困户(失独家庭)、一级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继续由政府部门代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除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将通过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给予解决。 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二次补偿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 (消息来源:常宁新闻网 红网) 老板说了
您点一个 小编工资涨五毛! (商务合作、新闻爆料请扫以上二维码加小编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