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报 为积极响应常宁市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我司对我市的低保燃气用户进行优惠减免:我市低保户每户每月减免4立方天然气气费,现将具体内容予以公告。 一、减免受理对象 持有效低保证,且已在我公司开户的用户。 二、申报资料: 1、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燃气开户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为资质审验时用,复印件为申报留存依据。 三、受理地点、联系电话 我司营业大厅(宜阳工业园8号)。 咨询电话:0734-7239777。 四、减免资质审查标准 1、申请人身份证与低保证不相符的,需带上户口本。 2、低保证没年检的不予受理; 3、所开燃气户用作商业用途的不予受理; 5、一个低保证明只限优惠减免一个燃气用户; 6、申报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五、减免标准: 1、实际用气时间不满一年的按实际使用月数减免,如只开户并使用6个月,则按6个月计算,总计减免24立方。 2、当年办理上一年度减免,按年度和实际使用月份减免,比如2017年办理2016年减免; 3、本方案实施后的新增低保用户从发证之月起减免。 六、减免气费返回方式:由我公司在客户系统内将应减免低保人员的气量、金额进行冲减;所冲减气量、金额转入个人燃气账户,其金额当作燃气预交款使用。 七、受理及减免流程 1、用户申请,填写《低保气量减免审批表》; 2、气费减免核算; 3、气费优惠减免操作; 4、优惠减免结果告知用户; 5、资料存档备查。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我司客服电话:0734-7239777,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常宁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常宁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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