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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常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编外公安协辅警(以下简称协辅警),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招聘编外公安协辅警100名。 常宁市公安局执法勤务辅助岗位。
(一)年龄在30周岁(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的常宁籍男性;
(二)政治可靠,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70米以上; (五)在同等条件下,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 (六)招聘录用后,服从工作安排,且工作年限不少于1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因违反协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其他不符合协辅警条件的。 (一)信息发布: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常宁报、常宁手机报、常宁广播电视台、“常宁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常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5日止。报名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到常宁市公安局协辅警管理办公室(1117房)现场报名。并填写《常宁市公安局招聘协辅警报名审批表》。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 (四)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人数按招聘计划1:1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查,并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七)岗前培训及聘用:经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安排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1800元,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聘用人员一律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放工资待遇、交纳社会保险费。 本次招聘由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宁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并负责解释有关政策。
咨询电话:0734-739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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