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号,衡阳市发改委发布衡阳市中小学秋季收费标准。记者了解到,2017年秋季入学,衡阳市中小学将继续取消课本费和学费收费项目,各级中小学校必须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农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为:作业本费,初中每生每期15元、小学高年级每生每期10元、小学低年级每生每期7元。教辅材料费为:小学3-6年级均不得超过70元,7年级不得超过100元,8年级不得超过150元,九年级不得超过260元。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市发改委收费科科长刘祠初表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除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在学生自愿原则的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则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 普通高中学校除可收取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外,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和新生入学体检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省示范高中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每生每期800元。 市发改委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凡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或实际收费与公示项目标准不符的收费项目,学生及家长可以拒缴。如发现学校存在乱收费的行为,可以拨打我台新闻热线2595989,或直接拨打12358进行举报电话,相关部门将严肃查处。 来源:衡阳交通经济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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