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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前派出所“禁毒风暴”捷报频传,为人民英雄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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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常宁市公安局“禁毒风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庙前派出所始终坚持“逢嫌必检”的原则,结合线索摸排情况,集中力量侦破了一批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打击一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取得了骄人战绩。


6月13日19时许,该所在办理刘某发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发(男,47岁,庙前镇天堂村人)的新鲜尿液进行检测,其甲基安非他明试纸尿检结论呈阳性。经审讯,刘某发对其吸食冰毒一事供认不讳。刘某发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一千元。


7月11日09时许,该所接到匿名群众电话举报称:常宁市庙前镇金龙村李某军(外号“大狗”)在吸毒。该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调查,将李某军口头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尿检,李某军(男,44岁,庙前镇金龙村人)的氯胺酮尿检结果呈阳性。经审讯,李某军对其躲在自己货车驾驶室中吸毒一事供认不讳。李某军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7月17日23时许,该所接到匿名群众报警称:在庙前镇双凤村与桂阳交接处一砂场工棚内有人吸食毒品。接警后该所立即联系市局禁毒大队,组织警力火速赶赴现场进行抓捕,在工棚内抓获两名疑似吸毒人员李某华、刘某清,随后在工棚外抓获疑似吸毒人员龙某军、黄某冬、吴某余。随后该所协同市局禁毒大队民警将五名疑似吸毒人员传唤至常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区域进行调查。经现场采集李某华(男、33岁、庙前镇人)、刘某清(男、41岁、西岭镇)、龙某军(男、40岁、罗桥镇人)、黄某冬(男、46岁、罗桥镇人)、吴某余(男、21岁、蓬塘乡人)等人新鲜尿液进行检测,五人的尿检结论均呈冰毒类阳性,李某华、刘某清、龙某军、黄某冬、吴某余对其吸食毒品冰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华、刘某清因多次吸毒被依法强制戒毒两年,龙某军、吴某余因吸毒各被处治安拘留五日,黄某冬因吸毒被处治安拘留十五日。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来源:庙前所 杨小东 雷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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