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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动整治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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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9 18: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一男子驾驶摩托车行至城区灯塔路口时,被正在此处执勤的联合执法小组查处。男子不解地问:“为什么扣我车子,我违反了哪条《交通安全法》?”执法小组工作人员解释道:“你的摩托车非法安装晴雨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未购买交强险。另外,你驾车逆向行驶,这些都是交通违法行为。”把摩托车暂扣至莲花车站停车场,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据统计,自6月19日以来,市公安交警、城管、交通以及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确保了城区秩序井然有序。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道路交通设施的不断完善,我市机动车拥有量急剧增多。与之相应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也逐年增加。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环境,争创省级模范交通城市,我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联合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联合执法组分别在城区的灯塔路口、东风广场、市国土局十字路口设立执勤点,对来往机动车严格检查,查处涉牌涉证、闯红灯、饮酒后驾车、逆行、闯禁区、摩托车非法安装晴雨伞、违法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车辆,一律暂扣至停车场。同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此次行动把“老爷车”也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前,“老爷车”闯禁区一直是令广大市民头痛的问题。行动开始后,对查处的违法老爷车,除了要求车主(驾驶人)参加交通法规学习一天外,对于无发票、无合格证的违法老爷车,车主户籍地若在城区的,由居委会、办事处签署意见,派出所证明车辆合法来源,购买交强险,再处罚;对于车主户籍地不在城区的,由村委会、乡镇签署意见,派出所证明车辆合法来源,购买交强险,处罚后由乡镇派干部陪同当事人到交警大队领回车辆。当事人写出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在城区从事非法载客营运,再次被查一律强制报废;残疾人驾驶老爷车的,除了接受处罚,还要找残联签意见。有发票、合格证的老爷车,购买交强险,再依法进行处罚。

此次专项整治还将城区的群英中路、青阳中路、青阳北路设为严管街,由市交警大队在当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广播电台、网站、公安交警微信(微博)发布限行通告,禁止货车、三轮车、营运客车每天7:00€€€€22:00不得在上述路段行驶。沿途居民、公司因生产、生活需要,可到交警部门办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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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辉

文/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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