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常宁,爱上常宁论坛! 广告服务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2079查看|6回复

找一个爱你的人做夫妻,找一个你爱的人做情人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17 16: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找一个爱你的人做夫妻,找一个你爱的人做情人。。

这样说会有人品评太自私了。只是世间有几个不是自私的呢?
俗话说的好:人不为己,天诸地灭。从古至今,不都被人俸为圣言么?

做为尘世间的凡夫俗子,平凡百姓,这样的想法与做法又有何妨呢?
无非只是想让自己过的好些,轻松些,少点责任而已,错了么?

  爱,是我们这些小人物永远参不透的禅理。如果你说你不需要爱,我信!不就是自欺欺人的把戏么,谁不会。和尚不也是因为看透红尘才归依佛门的么。
  什么是红尘,那就是爱的产物!
  
  夫妻,是要一辈子在一起的,是要过日子的。岂是罗曼蒂克,花前月下解决能包含的。爱一个人,说白了就是要付出,就是要忘我,就是要把他(她)看的比自己还重要,你可以么?如果不可以,如果不能,那就不要用一张纸束缚彼此。带来的只是痛苦折磨,最后还是要分道扬镳。
  
  婚姻,看似只是一张纸那么简单。其实里面包含的太多,我说不清。起码要有责任,要懂得去负责任。选择婚姻,就等于放弃自由。因为从此你不在是个个体,而是有家室的人,脑门上就会显出“此人已婚,请误招惹”的标语。这个时候,你再想疯狂,再想放纵,再想胡来。那是不可能喽,你别不信,要不“红杏出墙”“奸夫淫妇”这些词语哪来的,就是给那些,已经结婚但又不安分的家伙提出的警告。 “婚姻是坟墓”不假,至少对那些不安分的家伙来说,算是至理名言,如果你不够安分,不够负责任,那请你离婚姻远点,省的害人又害已。
  
  情人,在这个物质横流,新新倍出的社会。此词早以不代表什么褒贬之说。
  情人,对于这个崇尚自由,不要婚姻的“丁克“社会。泛滥的太久,还久。
  现在的人,谁没有一两个情人呢,即使不在身边,也是虚幻社会中的红颜或蓝颜。
  现在的社会,可以把情人美其名悦的称为“知己”,男人称红颜,女人称蓝颜。无非是想给自己本就不多的胆量再加上点壮胆之说,好让自己更理直气壮的称“她(他)是我的知己” 呵呵
  其实,做情人没什么不好。起码没人可以约束你。想他(她)就见,不想可以几天不再搭理,没有人用道德伦理来教育你,指责你。多好!
  
  情人,就是自由的代言,婚姻,就是牢笼的代言。这样说,应该没错吧。。
  
  爱一个人,就会失去自我,迷失自我。那么就和这个你爱的人做情人吧,不用在生活中与锅碗瓢盆,油盐酱醋打交道,把那所谓纯美浪漫的爱情污染,打扰你们那份好情绪。
  
  想要婚姻,就找个爱你的人做一辈子普通平凡的夫妻,生活琐事他(她)会为你打理清楚,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何虚你来指染。这就是找个爱你的人最大的好处。。
  
  如果你要情人,就找个你爱的人。照顾她(他)呵护她(他)。。
  如果你要婚姻,就找个爱你的人。被他(她)照顾,被他(她)呵护。。
  
发表于 2011-7-22 18: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不错  
发表于 2011-7-22 18: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啦嘿嘿  
发表于 2011-7-22 18: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没事来逛逛  
发表于 2011-7-22 18: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啊  
发表于 2011-7-22 18: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美了  
发表于 2011-7-22 18: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 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b6广告位招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