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德华、副县级干部唐贤富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
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效率,保证备案审查质量,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湖南省规范性备案审查条列》以及《常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了《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草案)》。草案明确提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报备时间、接收、登记、分送、审查、督办、存档各个程序及要求。会上,与会同志各抒己见,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刘德华在会上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和各个部门的齐心协力,我市该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制定了《工作程序规定》(草案)。他要求,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仔细斟酌,进一步修改完善,提高草案的操作性、实用性。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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