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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清明节森林火灾“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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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8 00: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5日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每年的这个时候人们都要去扫墓,缅怀先人。然而由于一些不良传统祭奠习惯,使得清明节前后成为森林火灾高发期,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今年清明节,面对严峻的防火形势,常宁市采取多种举措全面强化森林防火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实现了高火险形势下清明节火灾“零发生”的好成绩。

一是工作部署立足早。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林业工作会议上专门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时刻把森林防火放在心上,切实做到六“早”,即工作部署早、宣传发动早,责任落实早、火患排除早、火情发现早、火灾处置早,确保清明期间火灾零发生。二是野外用火把关严:针对清明节期间火源多,火患难以控制的特点,由乡镇(办事处)负责人带队进行野外巡火,做到路有人守、山有人看、坟有人管,真正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在林区野外吸烟、上坟烧纸等随意用火行为,一律按照《常宁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严查重处,做到冒烟就查,有火就罚,烧山就抓。给予经济处罚。三是应急处置措施实:清明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干部和林业工作站人员取消休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同时,为确保火情能够及时控制,各乡镇(办事处)都建立了20人以上的扑火应急分队,配发必要的扑火工具;市人武部、市林业局、洋泉镇、弥泉4支专业扑火队近100人在市人武部培训基地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扑火演练,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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