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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住房最危险的困难户得实惠
——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召开
“政府部门对农村危改工程建房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新华在5月6日常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会议在市政府九楼会议室举行,市领导李新华、刘军、谢阳当,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市民政局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的乡镇长、主任、分管民政负责人、民政办主任等参加了会议。刘军主持会议,李新华作重要讲话,谢阳当宣读了《常宁市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局长李支农作主题报告。
会议指出,近几年来,我市共建设了2800余户爱民房、农村安居工程和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得到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的广泛赞誉。但是,我市的危房改造任务还十分艰巨,主要体现在:边远山区农民的土坯房、木结构房属于C、D级危房的较多,灾民建房任务还未完成,特困、弱势群体无房、危房户较多。根据省里的安排,今年第一批分配给我市的危房改造任务是700户,要在10月30日前完成。这项工作已纳入为民办实事考核内容,从中央到省、到市都高度重视。
会议具体部署了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凡符合有关条件、纳入2011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房户,政府补助标准为: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五保户、残疾户可补到每户1.5万元,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其它贫困户每户补助5000—10000元,对一次性新建住房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超过150平方的贫困建房户每户补助3000元。这样做,将确保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困难户得到实惠。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的面积要求是:原则上1人户建房面积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以上60平方米左右。危改户在建房用地上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少占耕地,充分利用现有地基、荒山、荒地建房。
会上,各乡镇、办事处均递交了《常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责任书》,李新华对今年全市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强调指出:凡是省里直接安排部署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凡是涉及到民生的工作要高度重视,这次农村危改工作既是省里直接安排部署的,又是民生工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各乡镇办事处必须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准确确定危改工程的建房对象,这是整个工作的关键;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任何部门对危改建房户不准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