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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规划局争当城乡规划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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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1 21: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20日,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在常宁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县市区规划局长联席会。我市规划局局长汪华作典型发言。这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既是一种肯定,更是极大地鼓舞和鞭策。  近年来,在市几大家的正确领导下,市规划局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以争当城乡规划排头兵为目标,全面履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名列前茅。去年,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分别评为省、衡阳市、常宁市先进工作单位。
  在规划编制上“发力”
  按照“山水园林城市、30万人30平方公里和七纵八横”的总体要求,市规划局巧借“城乡统筹、城乡同治”强劲东风,坚持规划先行抓编制。
  城市总规。我市现行城市总规是2009年5月3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自去年9月至今年2月,市规划局制订具体的方案,集中技术力量,对城市总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通过4大类20中类41小类分别量化评分,最后得80.01分,表明实施情况良好,暂不需修编。
  城区控规。到目前为止,市区已编制控规34 km2,实现全覆盖。其中,青阳北路、西二环、宜阳工业园、南门湖等重点项目内控规14 km2,其它地段控规20km2。
  专项规划。坚持市政基础设施、社会公共设施优先原则,编制了教育设施黄线、邮政设施报刊亭、商业网点、城区广告、医疗卫生设施、市区高层建筑布局、城市绿线等专项规划。现我市配套编制专项规划达17个。
  修建性详规。仅自去年来,就编制了宜水风光带、南门湖、宜水新城、东一环上东区、南门湖华侨城Z1组团、新嘉坡、兴宜锦府等33个项目修建性详规,用地面积达1348.8亩,总建筑面积约257.3万平方米。
  乡镇规划。目前,水松地区(松柏镇、水口山办事处)已完成总规编制,其它乡镇正在进行总规修编,预计年底全面完成,实现新一轮乡镇总规全覆盖。编制了宜潭乡塘湾村等15个市级示范村规划、江河乡吕坪村等33个新农村建设规划,达标率100%。
  在跟踪管理上“较真”
  规划编制是基础,组织实施是关键。为促进各类规划正确执行,市规划局在市区全面推行 “分区划格、一人一台账、一天一报告、一周五巡”精细化管理模式,将市区划为“三大片、十小格”,每个格区明确两名工作人员,落实“三包两协”管理责任(包违法查处、包信访处理、包跟踪管理,协助报建、协助验收),批后监管突出“四个三”即跟踪管理“三勤”(口勤、腿勤、手勤)、违法查处“三早”(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监管重在“三边”(主干道边、公园绿地边、河流水系边)、执法注重“三联动”(管理片区之间联动、规划与其它执法部门联动、规划与执纪部门联动),收到较好的效果。青阳北路C1组团、西二环路莲花下湾村民建房及宜水风光带等重点地段严格按已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刷新了城市临街立面板图。近三年来,由市政府办牵头,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对培元办事处魏某、泉峰办事处黄某等重大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今年在全市“一隐两违”(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中,市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已集中处理 “一隐两违”建设163户,拆除14户。全市开发建设秩序明显好转,违法建设持续减少,且基本上控制在基础或1层阳台以下。
  在规划服务上“问效”
  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把“抢进度、保运转”作为首要任务,开通规划服务绿色通道,实行规划报建全程代办服务;对正常申报项目,实行“两核一审、即研即办、限时办结、一单制收费”,节省审批时间1/3以上,广大服务对象反响较好;对来信来访,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口头上访,当面答复;书面上访,书面回复结果,无错办、漏办、迟办现象。今年上半年,办理“一书三证” 457份(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同比增长43.3%,比上年增加8个百分点;先后为青阳新区A5等十二宗地块、宜水风光带改建户、青阳北路和谐家园锦绣苑简化规划审批程序;接待来信来访76件次,金诚名都、鑫安花苑、天堂日丽等重访群访案经妥善处理,均已停访息诉,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在整章建制上“支招”
  市委、市政府对城乡规划工作看得重、抓得紧。立足长效,我市相继出台了《常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常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提高城市品位的若干意见》、《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一隐两违”建设处理意见》、《常宁市城镇国有土地二级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松地区城乡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常宁市规划行政许可规定》、《常宁市规划行政自由裁量权统一处罚基准》、《常宁市城乡规划条件管理规定》和《常宁市建设工程规划测绘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在全省县级城市中,率先出台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对新区开发建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准入条件都作出明确规定;对已发生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在尚未完全处理到位前,要求相关部门暂不审批其新申请的建设项目。这些规定,给规划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在规划宣传上“升级”
  创刊《常宁城乡规划简讯》,及时将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情况向市分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通报,并寄送省城乡规划督察组、县市区规划主管部门交流;积极引导公众参与,以“城乡规划进单位、进项目、进社区、进乡镇”活动为重要载体,在规划编制阶段,广泛收集基础资料,多方征求意见,认真吸收合理化建议,尤其对重大规划方案,市规委会主任率各位副主任、委员深入现场预审,听取各方意见后,再提请市规委会审查。在正式规划成果阶段,采取会议、宣传栏、网络、印发文本及图册等方式,将规划成果及时公开公布。同时,利用听证会、论证会、局内审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邀请开发项目业主参加旁听。得益于规划宣传公示,我市“关注规划、参与规划、支持规划、监督规划”的大环境、大氛围已经形成。
  在自身建设上“求实”
  一方面,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党风廉政建设,通过“1+1”联村、“三会一课”、党员继续教育培训、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注重提高党员综合素质,强化党组织建设;突出业务学习为主,推行“双休日课堂”,每月第二、四个星期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市委党校集中学习,由班子成员、中层骨干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问题现身说法,轮流主讲,参学率达100%,促进了学风、作风的转变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中,国家注册规划师4人,高级规划师5人,中级以上职称25人,技术力量位居同级县市区前列,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勤政廉政不良反映。另一方面,加强内务管理。力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一是启用新版规划条件书,采用模版填写的形式,对格式和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二是现场发布局集体会审纪要,形成了即报即研、即研即办的工作格局;三是率先建立电子报建审批系统,办公系统实现了提速提质,全局行政审批、规划设计、收文发文等实行自动化办公,市区实行网上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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