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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网友
发表于 2012-8-4 13: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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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衡阳常宁市宜潭乡部分村民收到一份调查问卷,内容是调查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与调查问卷一起下发的,还有一份《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回答须知》,“须知”要求,被问卷人“回答问题时选择一项计9.5分,其余计10分”,同时被问卷人不能说自己有亲属在政法部门或党政部门工作。 有村干部表示,这两份文书是乡政府下发的,宜潭乡政协联工委主任胡常斌也承认了这一说法。本报记者向佳明 衡阳报道
近日,常宁市宜潭乡部分村民收到两份文书,一份为调查问卷,另一份为“回答须知”。“回答须知”“提醒”被调查人回答问题时只选一项计9.5分,剩下的都要计10分。网友质疑:“不是在弄虚作假么?”
常宁市政法委书记王若君对此分析,宜潭乡可能是想拿到高分,但这一做法不妥。王若君要求宜潭乡收回下发文书。
要求被调查者一项计9.5分,其余计10分
7月31日,网友“米罗的家”在红网发帖,晒出他们收到的两份文书。这两份文书的主题是“衡阳市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其中一份为调查问卷,另一份为“回答须知”。昨天在常宁市宜潭乡一村民家中,记者拿到了这两份文书。记者发现,“回答须知”主要有四项规定,要求问卷人不要说自己是政法干警、党政干部,不要说自己有亲属、亲戚在政法部门或党政部门工作;回答问题时只选一项计9.5分,剩下的都要计10分。“须知”还要求“所有的固定电话用户和手机用户回答本人职业时,必须回答‘我是农民’、‘我是下岗职工、教师、个体户’或其他职业”。
网友认为,这样的调查测评失去了测评本身的意义。宜潭乡一位收到这两份文书的村民也说:“这么做,不是在弄虚作假么?”
文书系乡政府所发
昨天下午,记者在宜潭乡走访崔家堰、回江、大屋、邺兰4个行政村发现,收到这两份文书的村民并不多。一村民介绍,他们村治安状况并不乐观,他也有亲属在政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但如果他被抽到做民调,他不会按文书上的要求计10分。
记者从大屋村村支书邓先生处证实,这些文书是乡政府下发的,他是从宜潭乡政协联工委主任胡常斌处拿回来的。胡常斌主管政法综治工作,他在电话里承认了邓支书的说法。胡常斌说,乡政府确实下发了这些文书,该文书是乡里根据常宁市政法委的相关要求制定后下发的,目的是对村民们进行一些引导。
不过昨天下午记者找到宜潭乡党委书记李建龙时,他表示不知此事,他说乡政府就民意测评一事开会时,曾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民调。李建龙怀疑,可能是下面几个村联合起来,一起制作了这些文书。
常宁市政法委要求宜潭乡收回文书
记者得知,早在今年3月,衡阳市委、衡阳市政府联合下文,转发衡阳市综治办制定的《2012年度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文件要求,对全市220个乡镇街道的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综治工作的重视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三大方面进行考核,全市评选80个综治先进乡镇(街道),报请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而若在全市公众测评中排名后10位,将予以“黄牌警告”,连续两次“黄牌警告”,将“一票否决”。
“他们就是想拿一个高分。”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若君说,市政法委对这两份文书并不知情,可能是宜潭乡对文件理解有偏差,“民调只占30分,日常工作占70分。”
王若君介绍,常宁市5月8日成立了民调中心,调查内容不仅包括治安情况,还包括干部是否下乡、党政干部形象等,如接受调查的是党政干部,那么这份调查问卷就不计分。王若君分析,宜潭乡下发的这份文书要求不能说自己是干部,就是为了避免出现这一情况。王若君说,事实上党政干部不会被抽到接受民调,因为党政干部的联系方式都已被系统排除在外。
对于“一项计9.5分,其余计10分”这一要求,王若君予以驳斥,他认为文书中既要求被调查者实事求是,又限定了分数,两者相矛盾,这是不妥的,可能还会收到相反的效果。
昨天下午,王若君致电宜潭乡党委书记,要求宜潭乡将下发的文书收回,并表示将在下次开会时对宜潭乡进行通报批评。
[测评“回答须知”主要有四项规定]
1.被问卷人不要说自己是政法干警、党政干部,不要说自己有亲属、亲戚在政法部门或党政部门工作;2.调查问卷所有项目全部回答满分10分的,此调查表会计零分,所以,要求回答问题时只选一项计9.5分,剩下的都要计10分;3.被问卷人必须回答全部的调查内容,否则将会被计零分;4.被调查对象不能借其他恩怨歪曲事实,发泄私愤,要经得起事实和良心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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