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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聚焦] 常宁严密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本地聚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28 01: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明将至,防火形势日趋严峻。常宁市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在清明期间,由市长、市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周正雄负总责,市政府副县级干部何志雄、市武装部部长阳永军指挥调度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市级领导进驻所联系的乡镇(办事处),加强森林防火值班调度,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落实。所有乡镇干部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请假。市直机关单位“1+1”联村干部,也要进驻联系的村,协助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增强干部防火责任感。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在市电视台和常宁报开辟森林防火专栏,报道森林火灾典型案例、防火公益广告和标语。把20万份《常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村到组到户,在各地集镇、交通要道、汽车站等主要人口集中地点设立一个宣传点进行广播宣传,对过往行人发放防火宣传单。在中小学校开设一堂森林防火教育课。通过短信平台,每天向市民发送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派车在全市进行巡回宣传。真正把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基本避险技能,从根本上减少火灾发生率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是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在清明祭祀用火期间,不论天气阴晴,乡镇干部必须深入村组,组织村干部、党员和组长,分守山头坟场,登记清明进山祭扫人员,重点地段重点防范,专人值守。对特殊人群及未成年人加强管理,明确监护人责任和义务,严防弄火成灾。实行野外违规用火巡查分片包干责任制,定人员、定岗位、定奖惩,增强野外火源巡查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查处烧荒、烧田埂草、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查堵野外违规用火,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隐患,制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是强化应急措施,科学指挥调度。乡镇(办事处)建立20人以上的扑火应急分队,配发必要的扑火工具,各村建立群众扑火队伍。清明期间,乡镇(办事处)干部和林业工作站人员取消休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乡镇(办事处)接到火情信息后,其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火发现场,迅速组织扑火队员上山扑火,杜绝火烧连营。实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保证当日扑灭率在95%以上。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严禁动员残疾、孕妇、年老体弱人员和少年儿童上山扑火。
  常宁市还通过《常宁报》、《常宁手机报》、常宁市党政门户网、红网等媒体大力提倡文明祭扫,呼吁市民摒弃上坟烧纸、点蜡烧香、燃放爆竹等用火陋习,推行栽一棵纪念树、献一束鲜花等新型祭祖方式,真正形成全市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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