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号:CNDR-2010-00011
常政发〔2010〕39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促进金融机构支持油茶产业发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70号)精神,有效发挥金融支撑功能,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金融机构支持油茶产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开展油茶林权抵押贷款
金融机构要根据油茶林及其产业特点,创新贷款品种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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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1、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油茶林贷款期限尽量与油茶产业生
产周期相匹配,最长可为10年。同时,由于经营油茶林的收益非一次性获得,贷款偿还方式也应灵活变动,可按前低后高的原则分期进行偿还,以减轻林农还贷压力。
2、科学设定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定价在兼顾金融机构效益的基础上,做到既有利于金融机构拓展信贷业务,又能有效降低林农负担。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林权抵押贷款,其利率一般应低于其他贷款利率;对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小额林农贷款业务,原则上最高只能在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
3、创新贷款方式。可以开办农户贷款+贷记卡、“一卡通”、“信贷+订单”贷款、“信贷+担保或保险”贷款、农户油茶林权抵押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
4、形成信贷合力。市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发挥在油茶林贷款中的重要作用,在油茶林贷款的力度和进度上要有新的突破;市农业发展银行可依托其政策性业务优势,不仅要在支持油茶加工企业贷款上积极作为,而且要不断拓宽适合油茶产业链纵深发展要求的信贷方式,来拉动油茶发展的规模;市邮政储蓄银行可利用其农村网点多的优势,重点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和对油茶林种植大户的信贷支持;市农业银行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惠农卡”,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其他银行业机构也可依靠其业务和资金优势,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油茶林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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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再贷款保障。市人民银行向市农村信用社提供支农
再贷款,缓解油茶林信贷资金紧张。
二、进一步完善信贷配套措施
1、加快油茶《林权证》发放工作。市林业局要进一步做好油茶林勘界、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为林权抵押贷款创造条件。
2、建立油茶林权价值评估体系。要组建森林资源评估机构,开展对作为抵押物的油茶林权进行科学评估,以促进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油茶林权抵押贷款业务。
3、完善油茶林权林地流转机制。加快推进“油茶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油茶林权评估中心、油茶林业科技服务中心、油茶林业投融资信息中心”等服务平台的建设,构建统一、快速、高效、安全的交易平台,调动金融机构发展油茶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4、设立油茶产业发展基金,建立油茶林贷款的风险保障和补偿机制。今年财政拨付资金500万元,在农村信用社设立专户。基金主要用于对油茶的贷款贴息50%和油茶林的专项保险费的补贴。
5、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要加快油茶加工企业和林农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油茶加工企业信用档案,大力推进林农电子信用档案建设,为金融机构开展油茶林权抵押贷款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通过大力推进信用乡镇、村、农户评选工作,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三、大力开展油茶林保险活动
保险公司要根据油茶林生产周期及产业发展特点,参照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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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创新油茶林保险产品。力求在保险费
率厘定中要充分考虑油茶林灾害发生的机率和强度的差异性,设置不同的保险费率;在承保中要坚持“保障适度、林农承担保费低廉、广覆盖”的原则;在保险理赔服务中,要按照“公开、及时、透明、到户”的原则规范理赔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农民和涉农企业积极宣传推介试点产品和服务方式。同时,注重培养广大农民、涉农企业诚信意识,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市林业部门要及时对油茶贷款进行资产评估,要对全市林权制度改革和油茶产业发展开展追踪调查。市金融部门要积极组织资金,按程序发放油茶林权抵押贷款,并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行跟踪监测和信息反馈。
常宁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金融 油茶产业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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