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还有两天,新的一年即将到来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 将于12月31日截止 4月1日后缴费的,自负比例提高10% 7月1日后缴费的,将错过财政统一补助时间 断档后第二年补缴的,自负比例也要提高10% 广大市民朋友 抓紧时间交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啦! 1 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2019年4月1日后完成缴费的,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所以,大家一定要记得按时缴费噢! 2 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在校学生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镇居民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要在社区居委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3 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高校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一般人员220元/年;困难大学生165元/年。 (二)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1-2级)个人不缴费。 温馨提示:一定要按时缴费,2019年7月1日后完成缴费的,财政不予补助,参保人员按居民医保筹资总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缴费哦;未缴纳上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当年自负比例也会提高10%哦。 4 结算年度 城乡居民: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高校学生: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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