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位于湘江中游南岸,建制已有1264年,自古享有“有色金属之乡”、“世界铅都”、“中国油都”、“版画之乡”等美誉。改革开放以来,在常宁人民的不懈拼搏下,立足资源求质量突破,依靠优势求创新发展,解放思想,艰苦奋斗,实现了经济总量、民生幸福的美丽绽放,不断朝着“奋力跻身全省经济十强县,昂首健步迈向全国经济百强县”的目标奋进。
2004年常宁市工商局新办公大楼落成
悠悠宜水情,浓浓强市梦。改革开放40年,既是常宁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40年,也是经济秩序不断健全、规则制度不断完善的40年。在这四十年中,常宁市工商局(现称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不断根据时代经济发展的特色,抓牢维护经济秩序的重点、难点,不畏艰辛,迎难而上,谱写出一曲曲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红盾”华章。
执法为公 守得经济平安四十载
历年来,常宁工商系统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把行政执法作为生命线来抓,将维护常宁市场经济健康平稳有序发展作为头等大事。
强内功,严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规范,不断增强法律法规学习;增保障,加大投入确保软件硬件都齐全;促发展,以强大的行政执法效能促进全市经济秩序井然。
1995年,常宁县工商局在常宁县体育场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在上级各部门和当地市委政府的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常宁工商系统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了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执法队伍,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辉煌的“战斗”成果。
1989年7月,常宁县(备注:1997年县改市)工商局查获甘肃省陇南军分区成县铅锌矿倒卖精心返成指标的重大违法案件,该矿销售铅锌原矿给水口山矿务局,将所得返成精锌指标225.8吨,先后倒卖给常宁县外贸公司、衡阳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等单位,牟取非法所得69万余元。
在案件办理初期,常宁县工商局面临重重困难:涉案单位距离远、人员层级高,取证困难,涉案物资巨大,为全国少有,更有不法分子阻止办案人员调查取证。
为严格履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办案人员“咬紧牙关啃骨头、沉下心来钉钉子”,将问题和阻碍逐个破解,一步一步的将案件办理落实到底,最终经湖南省工商局批准,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国务院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全国。
1992年常宁县工商局城关集贸市场管理所执法人员在集贸市场检查
1998年,有群众向松柏镇工商所举报称有人制售假酒,常宁工商部门火速行动,迅速查悉松柏镇三香村民刘某制售假酒,然而由于获得信息较晚,难以阻止17人饮用假酒中毒的特大事故发生。
为帮助受害者讨回公道、确保司法公正,局领导现场强调一定要严格取证,规范询问程序,要证据确凿的将嫌疑人绳之以法。
最终,当事人刘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力1年。
因严格规范的执法、重大的社会影响,案件的查处情况被《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刊载报道。
2009年,王老吉常宁总代理感谢工商局经检大队品牌维权
四十年如一日,常宁市工商系统执法为公,为当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专项打击投机倒把期间,查处案件421起,总案值4825万余元,其中汽车47台、摩托车175台、钢铁553.74吨、有色金属774吨、化肥1390.8吨、稻种1157公斤、香烟1.4万条、酒2452瓶等。
在1992年至1995年专项打假期间,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06起,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主要物资有假烟1.8万余条、假酒4.3万瓶、不合格饮料4.8万余瓶、劣质保健品1400余盒、假日用品3000余件、假冒复合肥290余吨、没收劣质粮食8.2万公斤等。
1995年,常宁县工商部门把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在县体育场公开销毁,现场近千名群众围观,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2007年,常宁市工商系统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138起,其中万元以上大要案件51起,日均查处案件5.8起,其中付出不言而喻。
执政为民,践行服务群众宗旨不动摇
习总书记指出,共产党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四十年来,常宁工商系统一直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将关系群众利益的事作为最紧急的事来抓,全力维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3年9月11日,常宁市投诉举报中心的投诉电话接连不断,投诉者称数百名老年人参加一场“保健知识”讲座后,以1980元一套的价格购买了具有药物功效的“三九九港金奥力牌蜂胶胶囊”,可后来发现上当受骗。
接到投诉后,常宁市工商局立即启动消费者群体性投诉预案,局领导指示一定要从严查处,力保老年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在公安、药监等部门的配合下,常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强制经销商对所售商品予以全部退货处理,全局干部职工全线压上,通过近48小时的持续工作理清所有购物明细账,现场为消费者退回现金20余万元。
“感谢工商局的领导,帮我们拿回了救命钱、棺材本啊!”一位老人拉着公平交易分局伍贵林的手哽咽道。
2000年以来,常宁市工商部门共受理投诉举报2899起,挽回经济损失1244.4万元。在全市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有“一会两站”,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86个,其中商场11个、超市29个、市场23个、企业15个、景区2个、其他6个,全市消费维权网络实现全面覆盖。
1991年常宁县工商局筹建的城关集贸市场开业
改革开放至今,常宁市工商部门坚决铸牢监管之盾,时刻做到案情就是命令、群众呼声就是行动指令,“红盾春雷”、“红盾护农”、“红盾网剑”……,一次次的红盾行动,铸就了常宁工商人“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执法严明”的良好形象,铸就了一支任务完成好、群众认可高的市场监管“铁军”。
在新时代,常宁市场监管人将继续发扬“红盾”优良传统,保持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为常宁市经济发展不断奉献,让“红盾”精神代代相传。
1978年4月21日,成立常宁县革命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全县集市贸易管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工商业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广告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工作。1981年3月,单位名称改为常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91年,常宁县工商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单位,下设13个工商所,成立“消费者委员会”。1996年设立“常宁县市场服务中心”,委托县工商局管理。1997年1月常宁撤县设市,更名为“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4月,移交当地政府的集贸市场33处。2008年,整合工商所,设宜阳、宜潭、松柏、柏坊、盐湖、荫田、罗桥、洋泉、官岭、新洲工商所10个所。2015年,全省工商行政体制下放,常宁市工商局与常宁市食药监局、常宁市质监局、常宁市食安办合建为常宁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改名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1992年,常宁市城关集贸市场被评为国家级文明市场
2000年,常宁市宜阳工商所评为全国优秀工商所
2007年,常宁市工商局被评为全省消委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落实消委首项职能优秀单位
2009年,常宁市经济检查分局被评为全国工商系统治贿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常宁市工商局被评为衡阳市三星级文明单位
2014年,常宁市工商局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
2014年,被衡阳市工商局授予年度品牌战略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15年,被衡阳市人民政府授予2015年度“园林式单位”称号
2016年,被湖南省消委授予2015-2016年度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单位称号
2017年,被湖南省消委授予2017年度全省消委工作红旗单位称号
作者:刘忠明、刘秋藤
编辑:尹维龙
责编:刘杨
三审:吕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