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座谈会,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这一主题,就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常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交流。
据了解,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检察工作保障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意见》全文共16条。为全面激发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活力,保护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意见决定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产权保护力度、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严惩各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犯罪、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等工作。《意见》指出,检察办案要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的保护理念,要妥善解决办理案件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的关系,不能因为调查个别犯罪嫌疑人而导致企业无法经营。(蒋芬、刘琛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