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
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工作的职工,工作满一年,可以休探亲假。探亲假探亲的对象只包括配偶和父母。
探望配偶,一年一次,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4年一次,20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这是每个员工都有的福利,必须和法定节假日、周末结合好,因为这个假期可以“拆开”来休。此外,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年休假完全可以跨年累计。
对职工本年度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另行支付日工资收入的200%)。
独生子女护理假:
到2017年底,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照享。
例如:
黑龙江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天,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广东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并且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河南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