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可靠性,让人民群众熟悉人防空袭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衡阳市人民政府、衡阳市警备区关于组织全市防空袭警报试鸣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定于11月1日在全市试鸣防空袭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三种警报信号各试鸣1次。
二、试鸣时间
2018年11月1日上午9:30-9:49分。其中:9:30-9:33分为空袭预先警报;9:38-9:41分为空袭警报;9:46-9:49分为空袭解除警报。
警报鸣放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