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招聘临时人员派遣到办税服务厅工作简章 为适应税制改革需要,提高办税服务厅办税工作效率,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社会招聘6名办税服务员派遣到办税服务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心税收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史。 (二)资格条件 1.性别:性别不限。身高: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56米以上; 2.年龄:20-35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高等教育专科以上; 4.综合素质: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拥有全国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会计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非必要条件) 5.外貌端庄,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6.团队精神强,具备较好的团结协作能力,能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8月12日 2.报名方式: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要粘贴二寸彩照)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书、会计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报名)
3.报名地址:常宁市外环西路新检察院对面,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873424185 (二)资格审查 由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计算机测试,参加测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计算机等级证书、会计证等证件原件,到指定考场进行计算机考试。 (三)计算机测试 由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计算机考试,由国家税务总局常宁市税务局进行督查指导。 (四)面试:按照计算机测试成绩排名,根据人数多少按1:2或1:3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 (五)政审、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计算机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的排名确定政审,体检人员。国家税务总局常宁市税务局对计算机测试和面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培训、试用 政审、体检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达标者即进入试用期。 三、待遇及聘用后管理 (一)工作时间:实行8小时工作制,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二)试用期3个月,工资1800元/月;试用合格者从第4个月起正式聘用,工资2400 元/月(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临聘人员缴纳的“五险”的个人部分),另每月有人平600元绩效考核奖,派驻水口山办税服务室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交通费。 (三)聘用人员依法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派遣至国家税务总局常宁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和水口山办税服务室工作。派遣期两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派遣及期限。聘用人员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日常工作考核由国家税务总局常宁市税务局负责。 (四)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聘用关系,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文章来源于:常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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