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10点40左右,常宁市青阳北路青阳综合市场附近发生一起火灾,一时间浓烟滚滚,一股焦臭味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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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中可以清晰的看到楼顶的黑烟,附近居民迅速报警。
楼顶已经烧焦 不一会儿,警报声响起,武警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开始组织灭火。
11点10分左右,经过消防官兵的一番努力,火势并未蔓延到相邻房舍,并最终得到了扑灭。
据目击者称,此次青阳综合市场附近居民楼的失火是由于房东家娶亲燃放烟花引燃了楼顶的易燃物品,从而引发了火灾。
(罪魁祸首的烟火)
在此,小编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最近天干物燥,在市内燃放烟花,不仅不安全,还易引发火灾,更重要的是还违反了法律。 事实上,2012年,常宁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常宁市城市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在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2015年,市委办、政府办更是联名发文,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炮竹。 家有喜事,本该是开开心心的,但在中心城区,请使用电子鞭炮!否则,在燃放烟花炮竹的同时若是引发了火灾,那就好事变坏事了~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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