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宁市公安局荫田所、罗桥所、刑侦大队密切协作、联合办案,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
8月11日08时许,常宁市荫田镇街上群众全某等人将两名中年男子扭送到荫田派出所报案,反映抓到了两名正在行窃作案的男子。接警后该所值班民警当即开展调查,对二人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依法扣押二人的手机等随身物品及摩托车。 经外围取证,该所民警查实两名外地男子于8月11日07时许从常宁城区骑摩托车沿G356国道寻找作案目标,两人骑车行至荫田镇荫田街时发现一日用品商店无人看守,遂留一人屋外望风,另一人进入店内二楼行窃。正在屋后的店主全某发现后呼叫邻居一起将两人抓住并扭送至派出所。
随后,该所值班民警当即依法二人传唤到常宁市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讯问。经工作发现,二人均不是荫田镇本地村民,分别叫李某义(兰江乡芭梨村人,现年51岁)、朱某春(泉峰街道办事处南市村人,现年48岁),几天前因在广州一医院盗窃被释放,均系“三进宫”的前科人员,流窜作案嫌疑重大。在执法办案中心面对办案民警的反复讯问,二人时而拒不开口,时而谎话连篇,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审讯工作没有取得任何实质进展。办案民警发现李某、朱某二人反侦查意识较强,在未掌握其过硬的犯罪证据时很难突破二人的心理防线,马上调整思路,从扣押的随身物品和摩托车入手,寻找二人涉案犯罪的相关证据。
8月11日10时许,办案民警将扣押的手机、摩托车拍照并发送到我局微信工作群,广泛征集线索,力求从外围取证取得突破。约十分钟后罗桥所民警刘琪通过微信反馈信息,发现扣押的手机就是8月4日罗桥镇罗桥街曾某家中被盗走的手机。获悉该线索后,荫田所所长赵顶峰当即向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陈细柳汇报,联系罗桥派出所和刑侦大队增派警力予以支援,加强侦查审讯力度。
截止8月11日23时许,在常宁市局执法办案中心面对手机、图片等铁证,经过反复较量,李某、朱某二人终于低头认罪,向办案民警如实供述了二人采取溜门入室手段在常宁市罗桥镇罗桥街路边民宅中结伙行窃,盗得他人摩托车一辆、手机一个的犯罪事实。 8月1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朱某二人已经被常宁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常宁市公安局 郭广清 许伍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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