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 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牢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围绕“创五好”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院十二个部门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被衡阳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我院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一、强化打击刑事犯罪职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契机,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一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01件496人,批准逮捕290件33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71件693人,提起公诉396件583人,移送衡阳市检察院9件12人。 (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供认不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及时纳入轻刑案件快速办理通道,尽量缩短办案时间,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依法不批准逮捕110件160人,其中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52件73人。严格执行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对可能判处一年以下的未成年犯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4件5人。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适用强制医疗程序,申请强制医疗案件2件2人。积极稳妥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督促被告人真诚悔罪,落实对被害人受损权益的保护,办理刑事和解案件84件90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认真开展信访接待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涉检信访处理,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有访必接,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认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4件,其中来信35件,来访29件46人次,初核案件7件,移送立案4件。坚持推行检察长接待制度,将检察长的接访时间、接访地点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巡访下访、联合接访以及视频接访的方式,切实处理好接访案件。全年共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24次,批阅信访12件,接待群众来访17人次,办结案件12件。 二、强化反腐倡廉职能,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一)大力查办贪污贿赂、侵权渎职案件。坚持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强劲势头。2014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17人,其中贪污案4件10人,挪用公款案2件7人;在所立案件中,大要案4件14人,大要案所占比例为82.4%,起诉7件17人(含积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7件12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起诉3件5人(含积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件3人。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我院被评为“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先进集体”,作为获此荣誉的全省两家基层检察院之一,在全省反贪工作会议上作了《深挖窝案串案,在行业治理上作文章》的经验发言。 (二)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基层走访调查,掌握了群众反映的有关线索。在征地拆迁领域,立案查处了6名村组干部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挪用35万余元一案,追回了全部损失。在国有企业领域,成功查处了 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物检中心取样室主任周永恒等5人内外勾结涉嫌共同贪污32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被“蛀虫”侵吞。案件侦结后,我们适时在发案单位召开“赃款返还现场会”,将追缴的涉案款项全部返还给利益受损单位和群众,全年共返还村民征地补偿等款项200多万元,让人民群众在反贪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我院作为衡阳市检察系统唯一基层院代表,在会上作了《查办群众身边腐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办案经验介绍。 (三)大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常宁市委等几大家十分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就全市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从源头上为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一年来,我院深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开展系统预防。加强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办案信息报送登记、检察建议归口管理、送达等制度,强化预防效果。积极为社会各部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宣传和咨询、警示教育,共完成犯罪分析8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开展警示宣传教育8场次,预防咨询 10人次,受教育人数600多人。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刑讯逼供、违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依法撤案,全年共立监督案件6件6人。二是加强侦查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滥用和随意改变强制措施、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侵犯人权问题。全年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8人。积极探索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3人。三是加强审判监督。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起诉时依法提出量刑建议396件,促进量刑公开公正。对刑事案件提出抗诉1件,抗诉改判9人。 (二)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认真开展对看守所监管执法的检察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箱、约见在押人员谈话、查看监控录像等,健全打击“牢头狱霸”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对在押人员的健康档案检查、对看守所安全设施检查、对看守所民警工作岗位记录进行检查、对在押人员生活供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秩序稳定。驻所检察室协同看守所进行了24次安全事故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制度,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现象。建立完善社区矫正衔接配合工作,对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巡回检查,重点检查了10个乡镇司法所,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环节发出检察建议2份,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 (三)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我院民行检察工作坚持以办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和执行监督为重点,慎重开展违法行为的调查。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严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全年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2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2件,纠正行政机关不当履职1件,切实维护了法院的正确裁判,积极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加强检察技术监督。全面开展检察技术检验鉴定工作,受理文证审查案件66件,其中改变鉴定结论1件,防止了错捕案件的发生。大力推进技术新门类工作,受理电子证据取证案件2件。健全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完成“两录”案件55例次。扎实推进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全面实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网上办案办公。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素质建设。我院严格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内修素质,外强形象,坚持不懈狠抓自身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取向,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一岗双责”,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缴纳廉政风险金,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干警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加强,涌现了不少的先进个人。控申科副科长刘小兰在“全省第一届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岗位学练赛”中获第七名,被湖南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荣誉称号;法警大队队长崔伟被评为全省“法警之星”,其个人先进事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拍成微电影在全国推介。 (二)积极推进规范执法,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我院围绕执法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健全和完善办案制度,规范案件初查制度,规范查封帐户、扣押冻结款物制度,规范赃款、赃物管理制度,规范案件回访制度,规范办案纪律制度,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格局。积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深化推进执法规范建设,力求做到规范执法观念入脑入心,使之成为每个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基本指南。强化检务督察,坚持将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督促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自觉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三)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意识,严格执行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实现接受监督常态化。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研究、落实。坚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组织开展侦查监督检察开放日、刑事和解专题座谈等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回顾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执法观念转变不够到位,规范执法还存在较大差距;检察业务开展不平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办案科技含量不高,不能适应信息化形势下的办案要求;个别检察干警还存在执法不严和特权思想,检察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2015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司法公平公正。以队伍建设为重点,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为平安常宁、法治常宁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切实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突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加大对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视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三是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坚持“有贪必惩,有腐必反”,积极查办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发生在全面深化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大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切实做好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是突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工作重点。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刑事立案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对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完善对搜查、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规范量刑建议工作,强化审判监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五是突出自身公正廉洁执法工作重点。抓好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执法实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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