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常宁,爱上常宁论坛! 广告服务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2220查看|2回复

[本地聚焦] 常宁林业局查获刺猬和野鸡 归放大义山

[本地聚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 14: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26日上午,本网记者在常宁市群英西路发现有人贩卖刺猬。随即,记者向林业局执法大队举报,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查获刺猬一只,野鸡两只。
360截图20150102143218046.jpg
  经执法人员仔细询问,该贩卖者系湖北人,从株洲一养殖场老板处拿货,在湖南各地销售。主要贩卖的有人工饲养的刺猬、野鸡、野鸭等。贩卖者自称,自己贩卖的这些动物,九分貌似野生的,只要顾客不认识,则可卖出高价钱,从50-200元一只不等。
360截图20150102143239406.jpg
  执法者现场现场确认表示,贩卖的两只野鸡、三只野鸭均为人工饲养的,但刺猬无法现场确定,需请相关专业人员确认。并要求贩卖者出示相关证件、手续。
  贩卖者在所提供的证件当中,缺少动物运输证。执法人员要求贩卖者带所售动物回局立案。经专家确认,该刺猬系人工饲养,刺猬和野鸡均为国家“三有”动物,且刺猬具有较高的科研价值。
  执法人员向记者透露,因该贩卖者缺少动物运输证。则需依法没收“三有”动物刺猬和野鸡,而其神似野鸭的家养鸭子,则不能立案没收。
  下午,记者随林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一起,将没收的一只刺猬和两只野鸡,归放大义山。(本网讯 记者文齐帮 张海报道)
发表于 2015-1-5 08: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什么地方找到的
发表于 2015-1-20 04: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工的拿来卖这不违法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b6广告位招商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