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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聚焦] 常宁森林公安依法查获国家三级保护动物貉四只

[本地聚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29 21: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7日下午,我市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常宁市大力桥段处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狐狸。接到举报后,本网记者随森林公安火速赶往现场。
360截图20141129212335515.jpg
(图为江西贩卖商贩卖的貉)

  现场经森林公安确定,该似狐狸的动物学名叫貉,一般成年貉重4-6kg,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在湖南俗名叫狗狸,体型较小,小于犬、狐。躯体肥壮,吻尖,四肢短,尾粗而短。毛色乌棕,具黑褐色大块脸斑及界限不清晰的黑色背纹,四肢乌褐。
  
360截图20141129212413453.jpg
(图为市森林公安盘问江西贩卖商)
  从周围群众口中了解到,贩卖貉的人不是本地人,今天下午才看到他过来的,有人上去问过价,约800元一只。但看起来像狐狸,都没有人敢买。
  在森林公安仔细的盘问下,贩卖人称自己江西人,这些狗狸是从广东运过来的,而且在衡阳地区各个通往县域的路口都有人在卖。今天自己第一次来常宁,带来了四只,并没有卖出一只。据他自己介绍,该貉是饲养的,但自己没有合法手续,只有一张复印的动物运输文件,并没有相关证明,证明该貉是合法饲养的。
  森林公安表示,是否为野生貉需进一步查明,相关手续也要进一步调查。目前,四只貉已被森林公安执法收留。进一步情况,本网记者会继续跟进。

发表于 2014-11-30 15: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级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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