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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宁市公安局官岭派出所成功办结一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案。
2014年7月17日09时许,常宁市官岭镇鹅峰村孟家组村民滕兴国来官岭派出所反映其户口已被注销,申请补登常住户口。官岭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经初查:1987年左右违法行为人滕兴国在常宁二中高中毕业后外出到广东省广州市务工,当时没有办理自己的身份证。1990年左右,滕兴国为了在广州市进工厂务工借用了朋友吴林(湖南省衡阳市人、身份证号码:430403196903201013)的身份证,冒用吴林的身份进入广州市东方橡胶厂务工。后来滕兴国办理虚假户口迁移,迁移“吴林”的户口到广州市荔湾区落户,并用自己的头像办理了“吴林”的身份证,继续冒用“吴林”的身份在广东省广州市务工、经商。2012年左右广东警方发现其虚假户口后作更正处理。而滕兴国本人的户口已被我市公安机关注销多年,现已成为无户人员。经依法询问,滕兴国对其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违法行为人滕兴国,男,汉族,生于1967年10月6日,祖籍是湖南省常宁市官岭镇鹅峰村孟家组,现在购房居住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濠畔街76号、高中文化、已婚、农民、无违法犯罪记录。
目前,官岭派出所对滕兴国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处以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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