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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人员进行法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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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00: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市人大常委会“五必须、三统一”的人事任命程序规定,10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拟任命的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鸿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顺武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考试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湘、副主任邓瑞群对拟任人员提出严格要求。此次考试内容涵盖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专业性和可应用性。考试成绩将作为任命前的重要依据,向市人大常委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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