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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部署农村危房改造暨农民住房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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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22: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0日,常宁召开2012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暨农民住房保险工作会议。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正雄指出,做好这两项工作,是提高各级政府执政能力、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加强与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要在完成3000户任务目标基础上保证公平,要把这两项工作打造成政府今年“民生工程新的亮点”。  据悉,今年上级下达给常宁市的农村危房改造指标有3000户,是去年的3倍,要求建房对象春节前搬进新居。政府对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户、因灾倒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政府按类分等给予补助,标准为五种:对无能力建房的五保户和特困户新建房屋的,可按每户1.5万元补助;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户、因灾倒房户、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无房户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1万元;对无力建房的其他特困户和贫困残疾户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8000元;对其他贫困的无房户和危房户新建的,每户补助5000-8000元;对修缮加固的,补助2000-5000元。
  从今年起,常宁市将建立农民住房和灾后基本生活救助统一保险制度,由人寿财险、财产保险、中华保险三家保险公司统保承保,采取实名、实房,以各乡镇或民政局作为投保单位,对全市所有农业户家庭的住房承保,保险费每户11元,其中:农户投5元,政府财政补贴6元。对于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农户住房损失的,承保公司按约定负责赔偿,赔偿标准为:每户住房全倒按5000元计赔,并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部分损失,按房屋实际损失在不超过5000元、生活补贴不超过1000元的范围内赔偿。这一“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救助机制建立,将具有覆盖面更广、统筹性更强、主动性更强、救济能力更强的优势。
    这次政策性农民住房保险,是首次引入市场机制参与救助灾民工作。这两项工作是彰显政府的惠农政策,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这也意味着全市70多万农民将从这一政策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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