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财政部财库【2014】122号文件的规定,为继续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现进行2015年度常宁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年度登记备案,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的时间
自2015年3月10日至3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进行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年度登记备案,未按本公告要求和逾期递交备案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二、登记备案内容
1、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见附件一);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
5、在常宁从事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的责任人2人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三、登记备案程序
1、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递交材料(一式两份);
2、审查通过后,由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湖南衡阳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布获准备案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不受理各代理机构自行设立的分支机构、经纪人的登记。
联系电话:0734-7234884
附件: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二O一五年三月十日
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附件: 表一、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机构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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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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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体所有制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
上级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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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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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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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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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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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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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地址 |
湖南省 市 县(市、区) 街(路、道、巷、乡、镇) |
号(村)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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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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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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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万元 |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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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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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主营) |
(以营业执照为准) |
营业范围
(兼营) |
(以营业执照为准) |
开户银行
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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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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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总数 |
人 |
中专以上学历人员总数 |
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 |
高级职称人员总数 |
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 |
人 |
% |
人 |
% |
资金情况 |
资产总额 |
万元 |
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负债总额 |
万元 |
是否依法缴纳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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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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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有无
重大违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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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明 |
批准时间 |
审批机关 |
等级 |
是否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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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代理资格 |
□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 级)
□工程采购代理业务 ( 级)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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