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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全面禁止野外用火 齐心协力筑牢森林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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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9 17: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8 日,常宁市林业局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局负责人、局机关单位负责人和林业工作站长。
  会上,局长谢小平传达了8月7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三点要求:第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发现谁用火,坚决查处谁,局机关每天派出由局负责人带队的森林防火巡逻队,各乡镇和林业站要坚持森林防火巡逻,林业站长每天6点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当天的森林防火巡逻情况、野外用火查处情况和森林火灾发生情况;第二,遇到火情迅速出击,小火也要当成大火打,局应急分队要保持待岗状态,各乡镇的应急分队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迅速出击,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扑灭森林火灾;第三,迅速查明火灾案件,从严打击失火犯罪,市森林公安局要全力以赴抓好案件的查处,坚决追查火灾责任人,严厉打击森林火灾的肇事者。
  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8月份以来,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涛,市副县级干部何志雄每天带队到全市各地进行火源巡查,乡镇干部、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全部坚守在林区一线。8月6日李涛市长签发了《森林防火紧急通知》,8月7日市政府紧急召开全市各乡镇镇长参加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决定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求全体乡镇干部立即到村到组,到山头地块,严格查处野外用火,一旦发现火点,立即组织扑救,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为预防森林火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也发布了《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宣布从8月1日起提前进入森林防火特护期,同时启动森林火险四级预警响应,按照李涛市长的指示全面禁止野外用火,强调各乡镇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凡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构成的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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