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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云景嘉园二期凤凰城收钱不盖房,300业主苦等三年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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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网友
常宁网友  发表于 2013-7-17 13:39:10 |阅读模式

常宁一开发商收钱不盖房 300多业主苦等三年无果

  湖南省常宁市一开发商收取了300多名业主的购房款,却迟迟不能交房。业主们苦苦等待了近3年时间,楼盘至今未建。该楼盘为衡阳市常宁市万象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初开发的云景嘉园二期凤凰城项目,位于常宁市青阳南路东二区。公司法人:蒋新华;项目负责人:孙红。

  该楼盘在前期开发过程中严重违规、违法,至今未能动工建设,业主为此苦不堪言,寝食难安。现以事实为依据,结合现状作以下详细陈述:

  一 楼盘现状描述:

  小区总共规划住户大约300余户,其中大部分业主已于2010年3月到2011年的5月向开发商交纳全部或是部分预售房款,涉及预付资金高达数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依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应该在2012年6月至12月将建设好的凤鸣轩C,D,E,F栋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业主,但是在临近交房之日,房子却连基础都没有做。于是在合同签订后的2012年7月,开发商电话告之业主需延迟一年交房。可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房子依然没有动工建设,时至今日也没有任何动工的迹象。多次电话及上门询问开发商的售楼部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就是:相关手续正在审批之中,下个月一定准时动工。结果,换来得是无数个下个月,无数个日日夜夜无望的等待。开发商所谓的承诺,也只不过是骗取业主一时信任的脱词罢了。

  截止目前,大部分业主跟开发商签订合同已经两年半之久,而凤凰城项目所在地还是黄土一块。经调查发现,开发商以此蒙骗业主,这让业主情何以堪?

  二 违约事项举证:

  1、开发商伪造国土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证,施工许可证等五证证书,在未取得任何证件许可的情况下利用欺骗和隐瞒事实真像的非正常手段将自己手中的虚拟房产销售给业主。

  2、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注明的土地所有权取得方式为划拨。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划拨的土地多用于国家的经济适应房或安居工程建设,它通常被无偿赠予或只收取少量的土地使用费,所以绝对不允许用来开发普通商品房。

  3、开发商不按约定交房,甚至不想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他们目前的态度就是:业主可以选择退房,但只能退回当初购房本金;要么就是继续等待。可对业主而言,无论作何选择都是弊大于利。

  4、开发商的此楼盘始于2010年初,为何三年多时间连最基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都没有申办?可是常宁市政府近年处理一隐两违工程项目的政策为:只要企业愿意主动补交相关手续费用,是可以正常途径申办各类质资证书的。

  三 违约损害诉求:

  首先,房价上涨已成事实。如今同区位、同规模的小区房价相比当初至少上涨800元每平方米。无论业主当初买房是用于投资还是自住,按照现在的市价,如果选择退房,至少造成八万到十万的直接经济损失。

  其次,因开发商的一再欺骗和蛊惑,影响业主正常的判断,以至于错失退房及重新购房的最佳时机。

  四 业主意愿表达:

  其实开发商迟迟不愿建房的真实意图为两点:一、通过无期限的拖延,造成单方面违约,从而迫使业主主动申请退房,然后进行二次或多次买卖,从中赚取高额利润。二、借业主手中的钱去投资其它的项目,这基本属于非法集资。

  综合考虑该楼盘的现状及众多不利害因素,业主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归还房款,赔偿利息、违约金及房价上涨的差价损失。

  以上,请求政府和媒体予以支持,并及早出面协调处理;也希望社会友好人士能给予我们帮助和关爱,还我们公道与尊严。

  常宁市凤凰城项目全体业主

  2013年5月28

  附:

  公司法人代表;蒋新华,项目负责人:孙红

  开发商老板电话:13187343306

  售楼处电话:0734-7249111

  市房产局电话:0734-7221612

  市政府办电话:0734-7221882

发表于 2013-8-9 19:17:35 来自常宁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不要让开发商这么逍遥法外。
发表于 2013-9-8 11: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一个这么大的开发商。。也好,阻止他建房,那么砚池山公园就有可能成现实啦,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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