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衡阳市工商局获悉,衡阳市出台了《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将扩大政策惠及范围, 推出60条具体措施鼓励失地农民、残疾人员、失地农民及退役军人等8类特殊人群投身创业,发展个体私营企业。
据了解,该文件是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和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11〕2号)等政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而制订。
在市场准入和政策扶持方面,市工商部门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和进城农民工、失地农民、随军家属、刑释解教人员等人员兴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并为他们设立专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为下岗失业人员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提供免费登记和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
在农村发展个体私营企业方面,衡阳市工商部门将对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引导,支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向农产品加工业、种养业等农业生产服务拓展;引导和支持农村个体私营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的发展;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业特别是以粮食、重要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业;引导支持农民承包开发荒山、荒地、荒滩和退耕还林、还草及种、养殖业的发展壮大。
据了解,衡阳市工商部门还将在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个体私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与转型升级,个体私营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品牌战略,个体私营企业融资难及市场监管等问题上给予具体引导与政策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