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市整治“两非”工作坚持以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和查处典型“两非”案件相结合,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积极倡导婚育新风,着力创造和谐生育环境。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两非”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B超机管理使用,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等开展专项治理。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责任部门积极对生育证及孕情消失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共发现10余起涉嫌“两非”案源。
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