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审程序是否规范合法?庭长工作能力怎样?如何应对法庭突发事件?带着这些问题,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席刘德华与10位人大代表来到市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盗窃案件庭审。
本次庭审中,被告人曾某,今年21岁,湖南省耒阳市人,2009年2月因犯盗窃罪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刑满释放2个月后,2010年1月10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常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9年12月以来,被告人曾某携带作案工具从耒阳市窜至常宁松柏镇,先后盗窃作案5次,盗窃摩托车5辆,共计价值18520元,被告人曾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被盗财物价值有异议,法庭将被盗物品价值重新鉴定,再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对这次庭审进行评议。在评议会上,刘德华要求,在庭审开始前,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对案情要熟悉,同时要引进专业人员,注重培养新人,不断加强、提高办案能力,巩固成绩,完善庭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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