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我省制定的一部重要行政规章,于今年4月17日起施行。3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就这一《办法》在我市实施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讨论。
本《办法》共七十二章七十二条,就裁量权问题采取控制源头、监理规划、完善程序、制度基准、发布案例等方式进行综合控制。具体涉及行政审批、确认、处罚、强制、检查、征收、给付、奖励等8个方面。在这8个方面存在自由裁量空间的,都必须按办法规定进行裁量操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正雄指出,这些规定的出台,都使裁量权的形式受到合理、合情的控制,更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及时处理好《办法》实施后出现的行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维护好争议、公平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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