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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聚焦] 2012常宁建立医患纠纷处理新机制

[本地聚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11 23: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4日,卫生部、公安部针对目前连续发生的几起针对医务人员暴力事件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医院、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配合公安公安机关依法严历打击侵害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记者了解到市委、市政府为构建和谐社会,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探索出一条新路子。2009年9月,由市政法委牵头,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等部门联合在我市中医院成立了人民调解办公室、警务室和投诉处理办公室,这是常宁在处理医患纠纷事件的一家专门机构,该机构自成立3年多来,市中医院医患纠纷减少了80%,杜绝了恶性医闹事件的发生,很好地维护了医疗秩序,保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据悉,长期以来,医患纠纷严重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时有医闹恶性事件的发生。市中医院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时出台新举措,除了加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外,还请常宁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分别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办公室、警务室和投诉办处理公室,由辖区派出所派出2名公安民警常驻医院,协助医院保卫科护维正常的医疗秩序。投诉处理办公室定期到各科室、病房巡视,加强对患者的沟通,把一些医患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门急诊、重点科室、病房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落实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加强防范力度,及时排查、清除各种安全隐患。建立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牵头,综治、维稳、宣传、公安、司法、信访、民政等部门联合参加的调解制度,当有医患纠纷发生时,实行“三调联动”处理医患纠纷,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患双方从医学专家库中选择医学专家、法律专家参与的医患纠纷的调解工作。此举不但有效地减少了医患纠纷的发生,同时也维护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构建了和谐的医患关系。
  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恒斌在市中医院调查时,对该院与司法、公安联合成立人民调解办公室和警务室大加赞赏,指出综治工作方法有创新,各项措施得力,经验值得推广,希望进一步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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