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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聚焦] 常宁一“医闹”施暴凶手被依法刑拘

[本地聚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5 01: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罗桥籍陈某因女儿在常宁市人民医院儿科住院费用不足,护士提醒其交纳治疗费用,就与家人对医务人员大打出手。在接获报警后,常宁市公安局110迅速出动警力,5分钟内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了施暴的凶手,平息了事态,后陈某被依法刑拘。
据悉,近几年来,愈演愈烈的“医闹”之风和迅速攀升的暴力事件,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引起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医闹”,是广大有正义感群众的呼声,也成为公安、卫生两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
公安、卫生两部门继2001年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2012年3月27日发布《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做好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通知》之后,4月30日两部门又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强调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明确列出七类行为,重申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卫生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对于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医患双方要有一个冷静、客观、理性的态度,寻求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以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诊疗秩序,维护社会和谐,任何以患方属弱势群体为借口而以违法犯罪手段加诸其他人员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此次公安部门雷霆出击,就显示了公安部门重拳整治医闹的决心。<相关链接: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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