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常宁市 盐湖镇七一煤矿“9·29”较大瓦斯爆炸事故相关情况的汇报 2011年9月29日19时15分,湖南省衡阳市 常宁市盐湖镇七一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轻伤。
一、煤矿基本情况 常宁市盐湖镇七一煤矿属资源整合矿井,企业为私营合伙性质,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衡阳市煤矿整顿关闭规划的复函》(湘政办函〔2007〕240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要求,该矿扩界整合邻近的富鑫、冯家园、小湖铺、九祁、平和鑫等5个采矿权项目。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煤层无自燃倾向性,煤尘无爆炸危险性,技改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于2010年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尚未通过竣工验收。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及矿长安全资格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过期失效。矿井设计保留3个井口,分别是主井、副井、风井。副井布置3个水平,分别是±0m水平、-60m水平、-100m水平。 二、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 该矿建立了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每天分三班作业,每班由矿领导下井带班,事故当班下井带班矿领导为黄朋英。 三、事故简要经过及抢救过程 事故当班(29日中班:16时至24时),七一煤矿副井共安排15人下井作业,其中下井带班矿领导和瓦斯检查员各1人、±0 m水平5人、-60m水平8人。事故发生在-60m水平,该水平共有3个作业地点,其中2个岩巷掘进工作面,一个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进班后,-60m水平3人在半煤岩巷清上一班放出班炮产生的煤渣,2人在北岩巷、3人在南岩巷掘进。19时15分,南岩巷打眼装药完毕后,在未进行瓦斯检查的情况放炮引起瓦斯爆炸。在事故发生后,±0 m水平7名作业人员安全逃生,-60m水平1名作业人员获救。 接到事故报告后,常宁市人民政府立即成立了以市长周正雄为组长的事故救援指挥部,迅速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国家煤监局局长赵铁锤、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徐守盛、副省长刘力伟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做好事故救援工作,尽一切努力抢救被困人员;做好善后处理,确保社会稳定;严肃事故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宋元明、总工程师周革忠,衡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张自银、副市长邓柯、副厅级干部张六生等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先后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 29日20时15分,衡阳市矿山救护队赶到事故现场并立即下井侦查。22时30分,救护队在井下搜救发现全部7名遇难者遗体,由于事故区域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高,为确保救援人员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决定,由救护队员先进行瓦斯排放。30日凌晨3时,救护队将遇难的7名人员运出地面,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凌晨5时,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衡阳监察分局组织专家下井,对事故进行现场勘察和开展技术鉴定工作。 四、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㈠直接原因 1、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60 m水平风流短路,进风量不足,局扇打循环风,引起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浓度。 2、作业人员违章放班中炮,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㈡间接原因 1、煤矿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9月7日,衡阳煤监分局和衡阳市煤炭局在对该矿进行联合执法时,下达了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作业活动的指令,但煤矿以完成调煤保电任务为由,仍边技改边生产。 2、七一煤矿安全管理不到位。 ⑴技术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 ⑵防突措施不落实,该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但煤矿没有按规定要求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实施瓦斯抽放,采掘作业时也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治瓦斯措施。 ⑶瓦斯和放炮管理不到位。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每班未设置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工作面瓦斯。没有实行“一炮三检”,在放炮前没有检查瓦斯的情况下,违章放炮。突出煤层未执行全井撤人放出班炮制度,违规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使用岩石膨化硝铵炸药),班中短距离放炮(放炮距离只有80m)。 ⑷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60m水平未安装安全监控线路及传感器。 ⑸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素质低,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保、互保能力差。 3、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安全监管流于形式。 ⑴常宁市政府对该矿安排了一名副市长、一名煤炭局副局长、一名镇人大主席和一名驻矿安监员负责监管,但对该矿边生产边施工、不整改安全隐患的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 ⑵常宁市盐湖镇政府对七一煤矿违法组织生产制止不力,未及时督促煤矿整改安全隐患。 ⑶常宁市煤炭工业局对七一煤矿违法组织生产制止不力,对该矿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放炮管理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等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 五、事故后所采取的措施 1、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针对当前调煤保电任务压头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问题,刘力伟副省长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做到三个不:不能对非法矿下达调煤保电指标,不能对没有通过验收的煤矿下达调煤保电指标,不能对证照不全的煤矿下达调煤保电的指标。 2、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宋元明局长在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后,参加了衡阳市的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级各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同时要举一反三,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打好,打出成效,特别是要防止以调煤保电的名义非法违法组织生产。 3、事故发生后,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于30日上午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紧急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长张自银在会上要求要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落实意识,举一反三,突出重点问题,采取重点措施,抓住重点监控对象,同时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整治违规违章,严明责任、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肃追责的“四严”行动。 4、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衡阳监察分局按照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安排部署,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战”。 5、为严肃政纪,教育他人,30日上午,常宁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对此事故负有责任的常宁市煤炭局局长、包片副局长,盐湖镇镇长、人大主任(包片责任人)职务,并将免职决定在衡阳市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进行宣布。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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