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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聚焦] 常宁城区中小学划片就学重新调整了!快看看你的孩子在哪上学

[本地聚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6-7 19: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者按: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每年的招生工作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焦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尤其是2018年,被称为“史上最严招生年”。面对城镇化的加快、进城就读学子逐步增加,义务教育超大班额(66人以上班额)必须全部清零、大班额(56人以上班额)要不断减少、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的政策要求和形势,我市的招生工作面临巨大压力。为确保在全面落实招生政策的前提下让每位常宁学子能公平、公正、顺利入学,尽最大努力满足符合条件的老百姓子女入学需求,市教育局拟定了各学段的招生方案。《常宁市2018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及其他年级插班实施方案》《2018年常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已经6月1日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常宁市2018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及其他年级插班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2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要求,确保2018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及其他年级插班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实现2018年全市小学阶段超大班额(66人以上班额)全部清零,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45人/班)招生的目标,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 依法入学原则。户籍在城区,年满6周岁(2018年12月31日前,下同)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

2. 就近入学原则。户籍在城区,年满6周岁的儿童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3. 优先保证本服务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的原则。

4. 公开公平原则。城区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学校必须将教育局批复后的招生名单及时公布。

二、招生计划

推行部分名校与一般小学结对的集团化办学模式,集团内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结对学校为:宜阳小学与万寿小学,双蹲小学与南市小学,培元小学与虎溪小学,莲花小学与东塔小学,夏联完小与曲市小学。

城区共计招生4545人,具体到校计划如下:

1. 集团化办学学校招生计划:2205人

宜阳小学:180人    万寿小学:180人

双蹲小学:225人    南市小学:45人

培元小学:225人    莲花小学:270人

虎溪小学:360人    东塔小学:270人

夏联完小:225人    曲市小学:225人

2. 其他学校招生计划:2340人

泉峰小学:180人     进修学校附属小学:90人

明珠学校:360人     宜城小学:360人

东北完小:135人     嵩塘完小:90人   

东湖完小:180人     学墙完小:180人  

西江完小:180人     大立小学:45人

桃江完小:90人     尚宇学校:450人

三、招生条件及程序

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具体由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及办事处中心学校组织实施。

(一)集中招生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1. “两证齐全”(户口、房产证)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就读小学,列入城区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凡符合这些要求的适龄儿童,2018年6月23日至24日持有关证件直接到所属学校报名,并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

“两证齐全”的含义:

(1)适龄儿童的户口在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范围内。其父(母)的房产也在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范围内。

证明材料:①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③3个月以上证件所有人的水、电原始发票。

(2)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全家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及房产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者),视为符合“两证齐全”入学条件(所需材料同前)。

2.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的儿童就读小学,列入城区学校指定招生范围。凡符合此条要求的适龄儿童,6月23日至6月24日持有关证件先到所属服务区的招生学校登记,报教育局备查后,再视学位情况报名入学。

注:此类人员原则上以实际居住在各校范围内的为同类优先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含义:

(1)户籍在城区2018年8月31日前满一年以上,未在城区购房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与挂靠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挂靠人的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2)户籍不在城区,但已在城区购房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购房网签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③3个月以上证件所有人的水、电原始发票。

3.各校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以学生名字命名,形成证据链拍照或扫描后,以学校为单位压缩文件发送到1610812786QQ邮箱。

4. 2018年7月10日将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的有关资料及名册报教育局备查,学校将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通知家长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登记。

(二)务工子女报名及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公示要求

1.户籍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的进城务工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18年8月25日至8月27日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到有学位剩余的学校登记。学校8月28日报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或房产证)。③务工证明(务工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体经营证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或养老保险证明)。

2.2018年8月28日各校将拟招生的所有招生名册交教育局核查,2018年8月30日城区各小学把教育局核查的招生名册公示在校门口,适龄儿童凭公示名单报到入学。

(三)7月5日至8月28日各校招生对象的户口、房产证等证件,市政府将安排相关部门协助学校验明真伪。学校分组安排教师对入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四、二至六年级的插班生招收安排

规范转学行为,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区域跨辖区随意转学插班。超大班额未化解、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今年秋季一律不得接受插班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调动、回户籍或房产地就读等)需转入,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同小学一年级招生证件),8月25日至8月27日到有学位的学校登记,8月28日学校将收集的相关资料造册,校长签字盖章交教育局审批,8月30日学校凭批复通知报名(学校在办理网上转学时必须上传以上的所有证件作为佐证,否则,不得批准转学)。

五、妥善解决特殊问题

1.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和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按相关条件安排。

2. 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其子女接受小学教育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

六、严格纪律

1. 市直学校、办事处中心学校负责统筹抓好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完小以上校长为本区域内招生、插班工作的第一及直接责任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公办学校不得擅自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得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测试。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责任人,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纠正和严肃处理。

2. 各校、各中心学校必须在2018年6月6日前,召开各幼儿园家长会,学习该文件相关内容。各小学应利用适当时间告知学生相关内容,并张贴该文件到公共场所宣传,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各校负责。

3. 经教育局批准接收的插班生,教育局承担学位安排责任;凡教育局未审批而学校违规招收的插班生教育局不承担学籍异动等责任,并扣目标管理分到市直学校或中心学校。

4. 明确招生责任,各校招生人员必须与校长签订责任状,如有违规招生,将按责任状的相关要求处罚。

七、划片区域

1. 宜阳小学招生范围

1)宜阳小学本部招生范围:

大范围:西北以潭水河为界,南以群英路为界,即劳动北路、群英居委会(部分)、城东居委会(部分)、城北居委会(部分)。

具体范围:龙家小区、草桥巷(包括草桥街原向阳村老居民户口)、草桥村、向阳巷、解放北路、群英东路1-39号(友谊服饰止)、友谊路、宜阳巷、司巷、马巷、东正街1-15号(第三人民医院)、劳动北路。

2)万寿小学招生范围:万寿村。

2. 双蹲小学招生范围

1)双蹲小学本部招生范围:

大范围:城南居委会、劳动居委会(部分)、泉峰居委会(部分)

具体范围:解放南路、新村路1-67号(泉峰居委会以北)、南正街、仁里巷、月塘村、公园路、公园村。

劳动南路、天后宫、铁局巷、胜利巷、三皇祠巷、吉祥苑。

公园东路以西地段、泉峰巷、前进组、前进路。

2)南市小学招生范围:南水村(原南市村范围)、二水泥厂。

3. 泉峰小学招生范围

大范围:南至泉峰市场南路、西至南门立交桥东头、东至青阳南路西侧。

具体范围:沙子岭、苏习园林(含泉峰小区)、泉峰西路(至新南门桥止,包括天堂日丽小区)、万象山庄、荣城家园、木梓塘、泉峰市场小区、泉峰世家小区、新村路68-160号、虎形村、公园东路以东地段、市政巷、幸福里。

4.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招生范围

南水村(并村前冷水村住户)、学府华庭及学府华庭以南区域。

5. 宜阳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范围

1)宜城小学招生范围

大范围:南以常荫路为界,西以青阳北路为界,北以荣城鞋厂为界。即:青阳路至东湖路之间的常荫路以北,荣城鞋厂以南宜阳办事处辖区。

具体范围:石洲村(并村前的石洲村住户)、兴宜锦府、锦泰苑、建设小区、玉溪水岸、家馨花园、新华园、和谐家园、宜城雅苑、湖岸春天、东方水岸明珠等小区,青阳北路东岸门面、青阳步行街、石洲村拆迁户及本范围内的无名小区。

2)东北完小招生范围

大范围:城东居委会(部分)、青宜居委会(部分)、群英居委会(部分)

具体范围:三合村、交通路、尹家洲、东风巷、万隆小区(原柴油机厂)、常荫路党校路段、群英东路、东正街16-末号、魁星巷、青阳北路、草桥路(包括草桥街)。

3)东湖完小招生范围

石洲村(并村前东湖村住户)、东湖路与常荫路交汇处起的常荫路以东地段;泉峰苑至胜邦·尚东小区范围。

4)嵩塘完小招生范围

嵩联村、嵩宜居委会。

具体范围:原嵩塘村(包括青阳北路以西地段)、嵩联村(青阳北路部分)、嵩宜居委会所辖廖家巷、廖家二巷、廖家三巷、新街组、湘南实验中学、弹簧厂。

6. 培元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范围

1)西江完小招生范围

四至:东—宜水河以西(宜水河—北起南丰北路路口,南至桃江路路口的宜水河段)

南—群英西路以北,及桃江路小段以北(群英西路—东起国土局前十字路口,西至教育局西围墙路口的群英西路路段;桃江路小段—东起宜水河,西至西一环路口的桃江路路段)

西—两江路(教育局西围墙前)以东(两江路—南起教育局西墙路口北至南丰北路的两江路段)

北—南丰北路以南(南丰北路—东起宜水河边西至两江路的南丰北路路段)

2)桃江完小招生范围

四至:东—宜水河以西(宜水河—北起桃江路南至泉峰西路的宜水河段)

南—宜水河以北(宜水河—东起泉峰西路路口,西至南门湖东边的宜水河段)。

西—南门湖东边界及泉峰西路450号与小太阳幼儿园西墙与市幼儿园培元分园西围墙四个点连线以东。

北—市幼儿园培元分园南围墙前路段以南(南围墙前路段—东起电力局西围墙西至帝煌小区东围墙路段)

3)培元小学招生范围

四至:东—泉峰西路450号与小太阳幼儿园西墙及市幼儿园培元分园西围墙三点连线以西,西一环以西(西一环——南起桃江路,北至群英西路路段)。

南—泉峰西路以北(泉峰西路—东起450号即南门湖连接处,西至莲花路的泉峰西路路段)。注:虎溪村原居民可回虎溪小学就读,市幼儿园培元分园南围墙以北。

西—莲花路及车站路以东(莲花路—南起泉峰西路北至桃江路的莲花路路段。车站路—南起桃江路北至群英西路的车站路路段)。

北—群英西路以南(群英西路—东起国土局西至车站路的群英西路路段)。

4)虎溪小学招生范围

四至:东—宜水河以西

南—以原行政区划分为界

西—虎溪村行政区界

北—泉峰西路以南(泉峰西路—泉峰西路450号起)

5)莲花小学招生范围

四至:东—莲花路小段及车站路及两江路以西。(莲花路—南起泉峰西路路口,北至桃江路口的莲花路路段。

车站路—南起桃江路北至群英西路的车站路路段,两江路—南起教育局北至南丰北路。

南—三南路以北(东起三南路与莲花路交汇处)。

西—莲花小学原划界。

北—宜阳工业园南外墙前路段及南丰北路以南。(南丰北路—东起两江路,西至宜阳工业园路段)。

注:原划定在莲花小学就读的黄枝村原居民可到莲花小学就读。

6)东塔小学招生范围

四至:东—以原招生范围为界

南—宜阳工业园南外墙前路段及南丰北路以北(南丰北路—东起宜水河,西至宜阳工业园路段)。

西、北界以原招生范围为界。

注:以上东塔小学招生范围的两江村、黄枝村原居民可到西江小学就读。

7)大立小学招生范围

培元村(原大立村、金桥村)

7. 泉峰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范围

1)夏联完小招生范围

大范围:夏联村(含原茶箭村)、泉峰居委会大部分、东宜居委会(部分)。

具体范围:夏联村(含原茶箭村)、泉峰东路、王家园路口起点的常荫路以西、王家园及王家园以南、吴家园、青阳中路、东风组。

2)曲市小学招生范围

曲市村。

3)学墙完小招生范围

大范围:学墙村、胜利居委会。

具体范围:学墙村、茶子园、红星小区、新村路161号至末号、新村路东边的泉峰公馆至泉峰市场牌坊路段以南、学府华庭外墙以北及学府华庭以南原学墙村居民。

注:此招生范围划分如有遗漏,按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凭相关证件到居住地最近学校报名。

                              常宁市教育局  



2018年常宁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招生行为,提高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认真做好2018年我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招生。公办初中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2.民办初中招生。民办初中按照“自主招生、区域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3.全市公民办初中的招生按照省、市消除大班额的要求,确保“超大班额清零,招生年级按标准班额招生(初中50人/班)”的目标实现。

二、招生政策

(一) 公办初中招生

1.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依据小学毕业学校所在地划分就读学校,免试入学(宜阳小学、宜城小学、东北完小、嵩塘完小、东湖完小、夏联完小、宜潭乌联完小和上洞小学毕业的学生录入常宁七中;双蹲小学、泉峰小学、学墙完小、培元小学莲花校区、桃江完小、西江完小、板桥新桥小学毕业的学生录入常宁八中;明珠学校和阳光学校毕业的学生根据学生志愿录取)。若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不能满足就近原则,由市中招办协调安排。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城区中学就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务工证明(务工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或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向服务区范围内公办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就近免试入读。凡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学校不得拒收。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二)民办初中招生

1.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必须遵守《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实行招生,严格执行区域招生——接收常宁城区小学毕业生不少于本校招生计划数的90%。

2. 自主招生。招生学校应在市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确定招生名单,公开招生结果。

三、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根据公、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的申报、学校办学条件及其上年实际招生人数等情况综合考虑,下达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并按规定严格控制班额。

城区初中共招生5250人,具体到校计划如下:

常宁七中:1000人         常宁八中:1000人

培元中学:200人          合江中学:400人

湘南实验中学:700人      泉峰中学:900人

明珠学校:500人          衡阳市八中尚宇学校:550人

四、时间安排

1.6月30日前,民办初中向市中招办上报各校自主招生方案。

2.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完成时间:在全市小六质量监测结束后一周内,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完成自主招生工作,7月10日前向市中招办上报预录学生名单,完成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3. 8月22日前,下发公办初中新生分配名单,核查学生服务区等有关信息数据;8月24日前,公办初中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8月26日前,公办、民办初中下发录取通知书。

4.9月15日前,完成新生注册。

五、招生要求

1.市教育局成立市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初中招生办公室,普教股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民教股、计财股、办公室、驻教育局纪检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初中招生办公室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 要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要严格实行“人籍一致”,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提供技术支撑。所有招生学校坚持先审批后录取的原则。初中招生录取手续在市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集中办理。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审批手续。未完成录取审批手续,任何学校不得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未经审批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如违反规定,所有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3.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如变更计划,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各学校必须按《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编班,严格控制大班额,严禁虚拟班级注册。公办学校原则上不允许接受乡镇学生,只有在有学位并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前提下,方可接受进城务工子弟就读,否则将依据有关条例追究学校校长责任;民办学校出现大班额或虚拟班级注册,一经查实,市教育局将视其情节轻重,2019年予以减少招生计划、行政处罚直至停止招生。

4.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市教育局实行初中招生“七个严禁”。①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②严禁任何学校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③严禁任何学校以初中招生为名,向小学毕业学生收取任何费用;④严禁超比例跨区域招生;⑤严禁用金钱、礼物等招揽、买卖生源;⑥严禁初中学校分快慢班、特长班、特色班、实验班等;⑦严禁本市各小学及培训机构为外地学校提供学生信息。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并对相关违纪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5. 对违纪违规的学校及其校长,不得推荐为先进、优秀评比对象;对具体组织或参与违规招生的教师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和教师职称评定、先进个人评比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6. 对在招生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常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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