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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聚焦] 常宁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本地聚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22 09: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贯彻落实这部法律,7月19日,常宁召开实施《社保法》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会议会议,全面启动常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这标志着常宁近100万人口将实现“老有所养”。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后,凡年满16周岁、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标志着我市近100万人口将实现“老有所养”。
  常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正雄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是我们国民最大的福祉,它是对所有国民负责任的一部人性化的法律,体现了我们的中国特色。周正雄要求,全市各级单位高度重视,要全面掀起学习《社会保险法》的高潮,切实加强劳动保险法的贯彻实施,确保我市今年保险制度全覆盖,尤其是养老保险全覆盖,要具体搞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巩固新农保成果,确保新农保有序运行;二是扎实推进城镇养老保险,三是实施好失地农民保险;四是扎实把之前的养老及医疗保险的“尾巴”扫掉;五是处理好工伤保险的遗留问题。他强调,要切实加强宣传,提高全市人民的社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劳动机关内部的队伍建设和乡镇、办事处的领导队伍建设,解决必要的经费。
  常宁市委副书记李涛辅导学习了《常宁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宣读了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新农保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会议由常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魏中发主持。常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常宁市领导尹建新、谭云峰出席会议。
发表于 2011-7-22 18: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顶一下..  
发表于 2011-7-22 18: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楼的位置好啊..  
发表于 2011-7-22 18: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漂亮的说!~~  
发表于 2011-7-22 18: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你一下,好贴要顶!  
发表于 2011-7-22 18: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知道了  
发表于 2011-7-22 18: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加油吧  
发表于 2011-7-22 18: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福如东海,万寿无疆!  
发表于 2011-7-22 18: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好。。。。。。。。。  
发表于 2011-7-22 18: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幸的又给干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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